洛阳市审计局“四举措”规范配合单位管理

20.05.2015  18:05

 

近日,我局组织进行了政府投资项目配合单位后备库的筛选工作,在优中选优中的筛选过程中确定了配合单位名单,并在近期召开了配合单位的座谈会,签订了造价咨询合同,同时强调了纪律,规范了管理。

一是结合中央及省市政策,进一步规定了廉政纪律。今年的合同在往年合同的基础上,新增加了一项内容,即配合单位承诺书,承诺书中对廉政纪律进行了重点强调,将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十三条廉政纪律纳入合同内容,要求配合单位在配合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核时,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

二是保密纪律要记牢。随着审计任务越来越重,中介机构参与审计的机会也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对保密纪律更要严格要求。规定配合单位在审计过程中,要严守知晓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私自向外透露。

三是强调质量控制。根据审计部门对审计时限及审计质量的规定,对配合单位提交审核结果的时限和质量进行了重点强调,区分不同金额、不同项目进行了分类规定,并将这此规定和要求的执行情况纳入到对配合单位考核的标准中。

四是注重风险控制。强调对工程造价审核中风险的控制,要求在对审过程中,严格把关,有异议的要及时提交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再组织相关各方及专家组进行讨论解决,做到对问题处理不拍板、不主观意断,严格把控风险(韩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