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洛阳市吉利区泰安路、河阳路路灯照明项目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洛阳市吉利区泰安路、河阳路路灯照明项目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吉利区泰安路、河阳路路灯照明项目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二次)
二、项目编号:【 XCZB19-1412062 】
三、公告日期:2014年12月23日
四、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www.hnzbcg.org.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同时发布。
五、采购单位: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5年1月14日上午9时30分整
评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金城宾馆2楼会议室
评委会名单:张佳颖、高海涛、丁晓峰、于春国 、孔军
七、中标信息:
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洛阳金昆达暖通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中标价: 8883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中标价: 861040.00元;
第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洛阳市星合电气有限公司,中标价为85183.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洛阳洛变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中标价为98011.60元;
八、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3331006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2楼229室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