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出台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指导意见

25.08.2020  15:51

  为进一步深化洛阳市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激发教师活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洛阳市教育局联合多部门印发《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着力破解县(市、区)域内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教师交流轮岗和聘用机制不畅的教育发展瓶颈,促进人员合理流动,提高教师资源使用效益。力争用1—2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聘用、管理、流动、退出的制度化、常态化。


   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 建立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要适当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多方式配置教学资源,严肃编制人事纪律。


   完善教职工岗位设置管理。 中小学校根据学校编制规模、人员结构、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教职工发展空间及教师交流轮岗等情况,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管理工作要向农村学校、偏远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以加强农村基层教师队伍建设。


   强化县级统筹管理。 完善中小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制定聘用方案、组建聘用工作机构、组织开展校内竞聘、校级领导竞聘、稳妥开展跨校竞聘、合理安排落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落实中小学校教职工聘任合同管理、脱岗培训和再次聘任及完善聘后管理工作。


   建立教师均衡配置机制。 引导优秀教师在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双向流动,实现县域内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认真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安排。


   改进教师补充方式。 落实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探索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师补充办法,适当扩大直招教师范围,提高直招教师比例,在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学校可采取笔试、试讲或直接面试等方式,组织实施教师招聘工作。积极创新公开招聘紧缺教师、偏远农村教师的方式办法。


   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建立和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通过严格考核、科学评价,逐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教职工岗位竞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须公示的应按期公示,充分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洛阳市按照“政策精准、操作规范、稳步推进、力求实效”十六字方针,下大力气推进“县管校聘”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2021年在全市范围落实,不断完善教师管理机制,逐步构建“争先创优、教书育人”的教育新生态,实现洛阳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跨越,为加快推进洛阳市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谱写新时代更加出彩的洛阳篇章贡献教育力量。


  (洛阳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