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东办公楼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16.07.2014  17:21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东办公楼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4】274号计划批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东办公楼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4]244号。

二、项目名称: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东办公楼电梯项目,共一个标段;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大陆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供应商是唯一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证明原件,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2、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在中国大陆区域内注册生产的国内外知名品牌电梯。投标人应具有相应产品的安装、维修保养的经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在洛阳市或郑州市有生产商授权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规范的售后服务记录。

3、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5日18:30。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6日上午9:30。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市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八、联系人及电话:齐先生    王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九、户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

账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