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商品房质量将有统一标准 不达标无法交易

14.10.2015  11:19

  □记者 樊雪婧 通讯员 李海涛

  本报讯 昨日,大河报记者从洛阳市工程质量治理暨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观摩会上了解到,今后,洛阳的商品房将有统一的质量考核标准,这意味着,不达标的商品房以后将无法通过验收到市场上交易。

  昨日9时许,记者跟随市住建委质量监督站到古城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附近一项目施工场地进行观摩检查。据监督站负责人介绍,洛阳将按《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对该项目从结构、装修、厨卫、水暖、墙面、保温等建设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并根据《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验收。

  “这一《办法》将为全市所有房屋建设项目提供了统一的质量标准,质量好不好,用这个标准量一量就知道了,不需要再为房子质量而担忧。”该负责人表示,不仅老百姓买房有了参考“标尺”,管理部门考核也有了统一依据,严格照此执行,将使全市的商品房质量有一个质的提升,未来有望实现全市商品房质量一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