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出台会议费管理办法 每人每天最多500元

28.08.2014  11:21

近日,洛阳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洛阳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对洛阳市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将全市的会议分为四大类,对会议的会期、规模和花费都做了详细的规定,给会务开支戴上了“紧箍咒”。

会议分成四类

一类会议:包括市党代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市政协全会、市劳模会;

二类会议:包括市委全委会、市委经济工作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全会、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市纪委全会;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市工商联召开的全市换届会议;市委、市政府召开,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人及其两个以上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市综合性会议;

三类会议:包括市直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四类会议: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

限定会议开支

一类会议:每人每天50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450元;三类会议:每人每天350元;四类会议:每人每天300元。

会议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公杂费。会议费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在综合定额控制内据实报销,超支不补。除一类会议外,二、三、四类会议同城均不安排住宿。

压缩开会会期

一类、二类会议:报市委或市政府批准,依批准天数确定;三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超过1天;

四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超过1天,项目评审、论证等小型会议确需延长会期的,由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核并报主要领导批准。

控制参会人数

二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超过2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

三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市直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不得请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

四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超过1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改进会议形式

市直部门召开会议应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对不能够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的会议,实行定点管理。

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将被追责

洛阳市财政局会同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对市直部门会议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若相关单位和个人有未按办法规定程序审批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 支标准;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行为,洛阳市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有关会议的禁令

1.严禁市直部门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虚列会议费用于其他开支和设立账外账;

2.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3.市直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安排高档套房;

4.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分量,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

5.工作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6.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7.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

8.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9.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10.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责任编辑:樊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