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关林市场门面房发生火灾 有关人员被追责

03.07.2015  11:17

  □记者 焦勐 通讯员 李明豫

  本报讯 昨日上午,洛阳市召开“全市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紧急视频调度会”,通报了关林市场火灾情况。7月1日凌晨,关林市场白圭街一门面房发生火灾,经消防官兵及时救援,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市政府已责令洛龙区政府对关林办事处及镇北社区有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情况于7月6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火灾追责情况于7月6日前报市防火委

  7月1日凌晨2时35分许,关林市场白圭街一门面房发生火灾,市公安消防支队立即调集关林中队及特警中队赶赴现场实施灭火救援,凌晨3时02分,火灾现场处置完毕,从现场楼顶疏散抢救群众10人。

  经现场调查,认定起火场所为一栋四层住宅,砖混结构,坐南朝北,户主名叫田某某。该住宅1楼为门面房,1层以上为住宅。门面房租户为陈某某,主要经营冷饮。现场烧损1台冷冻机、3台冰柜和1辆电动车等物品,过火面积约12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火灾具体原因正在调查当中,不排除电气火灾。

  自夏季消防检查以来,关林办事处镇北社区消防工作员未对该场所进行排查,分包检查区域存在经营、储存、住宿“二合一”、“三合一”现象,未及时向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进行报告。

  按照市政府夏季消防安全集中专项行动火灾事故“四个不放过”要求,市政府已责令洛龙区政府对关林办事处及镇北社区有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情况于7月6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9月15日前集中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昨日上午,记者从全市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紧急视频调度会获悉,从当前火灾形势来看,居民楼院、彩钢板房、九小场所等成为亡人火灾多发区,用火用电是致灾主要因素,群众火灾逃生意识淡薄是造成伤亡的突出因素。对此,洛阳市制订了《全市居民住宅公共区域等部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会上,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红伟进行了安排部署。据了解,部署此次专项检查是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一个延伸行动。

  方案要求,安全隐患整治的范围包括居民住宅公共区域、拆迁居民临时安置点、九小场所。重点整治电气安装不规范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占用、锁闭等隐患问题。

  此外,方案还对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企业、村(居)委会,各级工商部门、质监部门、住建部门、电力部门、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等,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职责。对开展排查检查也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以及追责措施。

  据了解,此次“全市居民住宅公共区域等部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将分为两个阶段,集中排查整治(6月30日至9月15日)和总结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