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中院受理胡万林案 受害人家属要求110万民事赔偿
前期报道:
胡万林等4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行医罪一案,因案情重大、复杂,新安县人民法院依法报请,将此案移送上级法院审判。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同意移送后,该案已由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月19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该案。
出狱之后,胡万林再次非法行医
上世纪90年代,胡万林曾被追捧为“当代华佗”,从新疆、陕西到河南,多次非法行医致人死亡。2000年,胡万林以涉嫌“非法行医罪”被逮捕,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13年,出狱的胡万林再次卷入一起“非法行医”命案。经查,2013年8月,吕伟在网上注册博客,对胡万林大肆宣传。2013年8月,吕伟指使唐孟君联络人员进行培训,由胡万林传授“健康理论”。
2013年8月30日,唐孟君联系学员后,吕伟提议到新安县的龙潭大峡谷授课,唐孟君指派贺桂芝收取每人200元的食宿费。
8月31日10时30分,12名学员入住龙潭大峡谷云成宾馆,由胡万林给学员讲授“吐故纳新”疗法:让学员喝咖啡、白糖、盐、陈醋等兑水调成的“五味汤”,然后再喝自来水,喝到腹胀,接着再把腹内的水吐出来,如此反复做,以此把体内的病毒排出。
再酿命案,致22岁大学生殒命
按胡万林所授方法做后,学员、22岁大学生云旭阳出现呕吐、抽搐等症状,胡万林、吕伟、唐孟君、贺桂芝随后对云旭阳继续喂水、往身上浇水。其间,宾馆老板向村医及乡镇卫生院求救,医生到达现场后对云旭阳施救。
云旭阳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学员农鸿源“照同样的方法出现昏迷症状,抢救后脱险”。2013年10月23日,大河报对胡万林此次再涉命案作出报道。
经鉴定,云旭阳符合因饮用含芒硝(类)液体后引起呕吐等,合并肠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导致机体脱水、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和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的征象。
按起诉书内容,4名被告人均于2013年9月1日被新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经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新安警方侦查后,以4名被告人涉嫌非法行医犯罪,于2013年11月30日向新安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现已审查终结。
案情重大,胡案移送至洛阳中院审理
新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4名被告人在无行医资格的情况下,实施医疗救治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证据充分,应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指控罪名,受害人家属向新安县检察院、法院递交了书面异议,要求追究胡万林等人“故意杀人”责任,并提出了11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诉求,同时申请将此案转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据洛阳中院微博消息,胡万林等4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行医罪一案,因案情重大、复杂,新安县人民法院依法报请移送上级法院审判,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同意移送后,该案已由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