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4法院试水家事审判改革 设圆桌法庭专断家务事

12.05.2016  09:02

  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乔良

  本报讯 5月11日,最高法院召开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进行部署,我省有4个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河南法院关于家事审判工作积累的经验做法被最高法院在全国推广。

  家事审判,说白了就是专断家务事的法庭,家事审判是最高法今年司法改革的重点,河南省不少法院已先试先行,试水“圆桌法庭”。法庭的布置不再是台上台下,而是设置了圆桌;桌签也不再是冷冰冰的原告被告,而是丈夫与妻子、母亲与儿子。昨日,新乡中院、商丘中院、新郑法院、襄城县法院等4个法院入选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

  此外,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全省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在最高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我省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我省家事审判改革重点在基层人民法院,各中级法院均应在本辖区范围内选取两家有条件的基层法院作为试点,各中级人民法院主要承担本辖区法院改革指导、情况汇总、经验总结等职责。

  家事审判重点注意3个原则:一是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关系;二是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三是考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老人赡养问题。

   举措改革家事审判,我省将主攻“专业化

  我省法院在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中,有啥“亮眼”举措?“专业化”3个字被不断提及。

  举措1设立“专门”家事审判机构

  方案指出,各级法院应在现有人员和编制不变的情况下,积极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建立有独立编制的家事审判庭。建立家事审判庭有困难的,也应当成立专门的家事合议庭,将家事案件集中审理,实现家事审判机构的专业化。

  举措2选“有阅历”的法官出任家事法官

  各地法院应有针对性地选调审判实践经验、生活经验、社会阅历丰富的法官担任家事法官。有条件的法院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立家事调查官、家事调解法官、法官助理、心理咨询(辅导)专家等专职家事审判辅助人员。

  举措3打造专业调解员队伍,着重“感情修复

  各地法院均应成立家事案件调解委员会,至少配备1名

  专业工作人员,特约调解员可以从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大学教师、心理辅导师等人员中选聘,家事调解员对家事纠纷的调解着重“感情修复”,“修复”不成的,要形成书面调解报告,供家事法官审判案件时参考。

   举措4审判场所“家庭化”,营造亲情氛围

  各地法院应当设立“家庭化”审判场所,营造家事审判的“亲情氛围”,有条件的法院可以设立专门的家事调解室,家事心理咨询室、家事观察室及保障儿童权益的探视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