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开展向最美基层干部闫胜义学习活动

11.09.2014  09:41

  今年,中组部、中宣部确定我省兰考县法院东坝头人民法庭副庭长闫胜义为“最美基层干部”先进典型。为深入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向“最美基层干部”闫胜义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向闫胜义同志学习的活动。9月1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部署,迅速在全省法院掀起向闫胜义同志学习的热潮。

  闫胜义,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兰考县法院东坝头人民法庭副庭长。他扎根基层法庭27年,审结各类案件2600余件。他心系群众,一心为民,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开庭,依法妥善处理了大量基层矛盾纠纷,赢得了群众的广泛信任。他忠诚履职,敢于担当,主动承办土地纠纷等疑难复杂案件,办案质量高、效果好。他清正廉洁,淡泊名利,坚决抵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由于工作业绩突出,闫胜义曾获全省优秀法官、省优秀人民法庭法官、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并荣立一等功和三等功各一次。2014年,河南省委将他列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授予他“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好干部”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他“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省高院部署要求,迅速在全省法院掀起向闫胜义同志学习的热潮,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励全省法院广大法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好审判工作职责,为“四个河南”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记者 谢建晓 实习生 刘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