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女孩深夜遭法警踹门拉走 18天后溺亡

23.02.2016  11:58

  原标题:深夜被法警“男友”踹门拉走 23岁女子蹊跷坠河身亡

  陕西省吴堡县一名23岁女子,在被当地法院一名法警半夜强行拉上一辆丰田车后,就再也没有回来。18天后,她的尸体在距坠河现场一百多公里处找到。

  案发近一年,由于办案机关始终未公布案情,引来坊间多种猜测。即使公安部门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法警取保候审后,黄河两岸的柳林县和吴堡县警方,都认为案件管辖应该是对方——

  2016年2月13日,大年初六。这一天也是薛艳凤的生日。如果她还活在人世间,这一天她正好24岁。

  前一晚普降大雪,汽车时速只有五六十公里。顺着吴堡县境内的沿黄公路,2月14日下午3点,华商报记者终于找到了薛艳凤家,一个距县城约30分钟车程的小山村。此时,薛艳凤的父母正和村里人打麻将。

   17岁已当妈妈的农家女

  薛艳凤的父亲薛耀清,58岁,母亲尚思兰,47岁。这对夫妇有3个孩子,薛艳凤是个女孩,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

  辍学后,薛艳凤到县城一家电脑培训班,虽然对电脑兴趣不大,但她在这里意外收获了爱情。一个大她两岁的男孩走进她的生活,这名张姓男孩家在山西省柳林县军渡镇,当时在学习驾驶工程车。

  虽然听起来两人家乡横跨两省,其实就只隔了一条黄河。黄河东岸是柳林县,西岸是吴堡县。

  当地22岁的宋女士说,由于隔河相望的柳林县经济远超吴堡县,所以,当地很多女娃都以能嫁到柳林县为荣。两人恋爱不久,16岁的薛艳凤就和18岁的小张结为“秦晋之好”。因为两人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一直未领取结婚证。

  “结婚”第二年,17岁的薛艳凤当了妈妈,他们第一个女儿出生了;又过了两年,薛艳凤生下了第二个女儿。

  生下二女儿后,薛艳凤和小张的关系开始越走越远。

   妈妈被坏人杀死了

  2016年2月15日,华商报记者几经周折,来到薛艳凤“前夫”小张的家里。小张的家位于军渡镇街道上。敲了半天门,小张的母亲才打开门,炕上一对女儿正在玩耍。

  她们正是薛艳凤的孩子,大女儿7岁,小女儿5岁。问起她们的妈妈哪里去了,小女儿说是被坏人杀死了。大女儿竟然补充说:“妈妈被坏人杀死十几年了。

  奶奶说,小孙女生下70天,就由她抚养。后来,薛艳凤虽然和小张分开了,但她常过来看看女儿,每次来都会给女儿买一些东西。

  两人为什么分手?孩子奶奶说,她也不知道,反正“儿媳妇”当时挺好的,也说不上原因。

  小张姊妹7人,小张是老六,其他的都是女娃。姊妹7人中,小张的四姐和他走得最近。

  2月20日,小张的四姐说:“我是和弟媳妇走得最近的人,这个女孩性格非常好,对人也特别好,哎,还是离婚了。”小张的四姐认为,是两人“结婚”太早,年幼无知造成的。

  而此前,薛艳凤的母亲认为,是小张在外面找了相好的女人,女儿才决定“离婚”。对此,小张的四姐予以否认。然而不久,小张再婚,他的第三个女儿随之降生。四姐也一直在帮他照顾此前的俩女儿。

  小张的四姐说,目前肇事法警已经答应给两个侄女赔偿,“赔偿金不久就会到位”。

   女儿跳进了黄河

  从2012年开始,摆脱了原先的“婚姻”后,薛艳凤开始追求新的生活。当年她才20岁。

  薛艳凤最终认为美甲是适合自己的工作。她开始在兰州学习美甲,随后又去北京打工,尚思兰说,女儿在北京也是从事美甲工作。

  通过薛艳凤的微信朋友圈,华商报记者注意到,薛艳凤常常也是在朋友圈发些心灵鸡汤,晒晒美颜照片,提到最多的就是自己的“美甲”。

  朋友圈照片里的薛艳凤,有一张姣好的面容,瓜子脸,披肩长发黄红相间,双手是艳色的美甲。

  在朋友圈内,她对自己的两个女儿只字不提。她微信上给自己起的网名是——寒心。

  2014年底,薛艳凤从北京回到吴堡县。此前尚思兰在县城租住了一间民房,每天推着三轮车卖碗托(当地一种小吃)。2015年春节过后,薛艳凤就住在这间民房里,开始自己创业。

  华商报记者根据对其母亲和一些人的采访,大概还原了薛艳凤的工作。

  她主要是经朋友介绍,给新娘化妆、美甲,谁家有喜事,她就前往帮忙,赚一些生活费。但是,当地一位媒体人却透露,薛艳凤实际是在从事其他行业,对此,华商报记者采访中没有得到核实。

   3月份的陕北依然能感觉到寒冬的气息,在尚思兰看来,2015年最冷的日子是3月19日。这天下午约4点左右,尚思兰的手机响了,隐隐约约听到对方说,薛艳凤跳进了黄河。

  当天打电话过来的是一个叫慕明清的男子,他说,自己侄儿叫慕祥伟,在和薛艳凤谈朋友,不知道为何薛艳凤跳入黄河了。

  尚思兰说,此前女儿从未提及谈过男友。

  薛艳凤的叔叔薛长青说,当天下午2点多,他也接到了村里一个叫任起生的电话,任起生询问“凤凤”是谁家的姑娘,因为“凤凤”跳黄河了。薛长青当时心里就一咯噔,因为自己侄女薛艳凤的小名就叫“凤凤”。

  尚思兰一个接着一个电话打给薛艳凤,电话还通着,最后一个男子接了电话。

   半夜踹掉门的法警“男友

  接电话的是山西省柳林县公安局军渡派出所的警察。

  尚思兰和丈夫租车赶到了军渡派出所,已是夜幕降临。尚思兰在派出所嚎声大哭。警察开始给她丈夫做笔录。

  警察告诉他们,薛艳凤的男友慕祥伟到派出所报案称,薛艳凤在3月19日凌晨在柳林县境内跳入黄河。

  薛艳凤的家人给华商报记者提供了一些录音和书面材料,上面记录了薛艳凤生命中最后一刻的遭遇:

  3月18日晚上9点多,薛艳凤接到慕祥伟的电话,慕祥伟叫薛艳凤吃饭。吃饭的时候慕祥伟和一个绥德县的朋友喝了酒。到了晚上11点,薛艳凤和同学李×丽准备离开,慕祥伟那个绥德县的朋友不想让这些女孩离开。薛艳凤跟慕祥伟打了招呼后还是离开了。

  根据材料显示,薛艳凤走出饭店后,和李×丽、李××(薛艳凤新认识的女性朋友)一起商量,去薛艳凤母亲租住的房屋留宿。3人往回走的时候,慕祥伟追了出来,他让薛艳凤和他一起走,被薛艳凤拒绝。随后,3人回到薛艳凤的房子关门睡觉。

  3月19日凌晨1点多,慕祥伟一脚(有的说两脚)将门踹倒在地上,进来后拉薛艳凤起来,薛艳凤要穿衣服,慕祥伟一把将薛艳凤的衣服扯掉,“穿你妈的×,跟爷爷走了不”。李×丽看到慕祥伟拽着薛艳凤的头发,将她从炕上往下拉,李×丽吓得赶紧给男朋友亮亮打电话,亮亮到来后,薛艳凤已穿好睡衣。

  亮亮一把抱住慕祥伟,慕祥伟推开亮亮大骂,“老子一两次给你面子就行了”,接着慕祥伟把穿着睡衣、拖鞋的薛艳凤带走了。

  李××随后害怕地离开了,亮亮和李×丽安好门,两人一直留在房内直至天亮。华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里距吴堡县公安局一派出所不足100米,遗憾的是薛艳凤的3个朋友当时没有一人报警。

  2016年2月21日,华商报记者电话中采访亮亮时,他说已经给警方多次做过笔录了,他不愿意再提起。

  外界有传闻薛艳凤和慕祥伟认识仅仅十多天,并非男女朋友,对此亮亮不愿意回答。

  随后,薛艳凤昔日一位邻居的回忆,“门不是被踹开,而是被踹掉了”。

  这位邻居也听到了那句话,“穿你妈的×,跟爷爷走了不”。当晚发生事情的时候,这个宋姓邻居正好玩着手机,他当时看了一下时间,1点20分。

  这位宋姓邻居判断,当晚踹门的男子应该喝醉了。他告诉华商报记者,没有警察找过他取证。

   18天后清涧县找到尸体

  尚思兰称,案发后慕祥伟告诉她,当晚他开车将薛艳凤从吴堡县拉到了黄河对面的柳林县黄河边,薛艳凤说她要下车小便,不知道为何就跳河了。

  尚思兰还说,慕祥伟告诉她,当时慕祥伟跳入黄河游泳大约1公里去捞人。对此尚思兰表示怀疑?

  “只要慕祥伟当着我的面,现在跳入黄河游泳1公里,这个事情我就算了”,尚思兰表示要和慕祥伟打赌。尚思兰一直认为女儿性格开朗,不是那种动不动就寻死觅活的人。

  华商报记者站在薛艳凤跳河的现场看到,此处地势非常平缓,要跳河必须是当晚要将车开到河床,然后走进黄河很长一大截,河水才能将人淹没。

  而根据附近一些居民以及一些研究黄河水文的专家称,2015年3月19日前后,河水猛涨,水流也比较急,水温刺骨寒冷。

  慕祥伟和薛艳凤家都组织大量的人沿河两岸或在河间寻找,还印了大量的寻人启事,沿黄河两岸向下游散发。

  警方最终确定,薛艳凤离开房子时穿的棕色豹纹棉睡衣,内穿黑色胸罩和内裤,脚穿枣红色全包棉拖鞋。

  2015年4月6日,薛艳凤的家人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在清涧县发现一具女尸。

  薛艳凤家人赶到后经过辨认,确实是薛艳凤。随后,陕西省清涧警方和山西省柳林警方都赶到现场。发现尸体的地方距柳林县军渡镇薛艳凤坠河处,相距百余公里。

  薛艳凤的家人说,当时尸体胸罩和内裤都在,睡衣已经不见了。死者身上有很多伤痕。法医鉴定的结果是薛艳凤排除他杀,系“溺水死亡”。

  去年4月底,慕祥伟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采取强制性措施。薛艳凤的一位亲属说,尸检时他在现场,当时法医没有发现死者体内有水,“没有水怎么是溺水死亡的呢?

  死者家属曾要求二次鉴定,但最终没有启动。原因警方和死者家属均认为在于对方。

   达成百万元的赔偿协议

  薛艳凤的家属说,有人在大街上突然看到被刑事拘留的慕祥伟,一问警方说将慕祥伟从刑事拘留改成了取保候审。

  案件一段时间似乎没有进展,薛艳凤的家属多次到柳林县警方询问,但一直没有结果。

  然后他们就去柳林县检察院找检察长,“奇怪的是,刚找了检察长第二天慕祥伟就派人和我们谈赔偿的事情”。

  最终,在村里中间人的协调下,慕祥伟答应出107万给予赔偿。但是,在赔偿了60万元后,剩下的47万元,慕祥伟迟迟不给。

  尚思兰甚至认为,女儿不是溺水死亡的,她怀疑女儿是被杀害后抛尸到黄河的。

  尚思兰同时不相信慕祥伟能和女儿谈恋爱。“人家慕祥伟是国家正式工,是法院法警,其叔叔又是法院的副院长,而且慕祥伟家和另外一个叔叔家在当地开的有很大的宾馆。不管是家庭背景还是经济能力,一个离过婚而且生过两个小孩的农家女,人家慕祥伟能看上吗?

  2016年2月15日,华商报记者来到吴堡县法院采访,法院纪检组长李芳富说,慕祥伟确实是吴堡县法院的法警,由于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已对其停职。

  在法院法警的办公室门口,慕祥伟的名字已被铲掉了。

  而薛艳凤的家属调查发现,慕祥伟此前似乎有过前科,几次惹事被公安机关打击过,而且在榆林市发生过酒后殴打交警的事件。

  华商报记者想就此向李芳富核实,被李芳富拒绝了。

  当天,华商报记者致电慕祥伟,听说是记者要采访,他拒绝了。

  吴堡县法院副院长慕明虎告诉华商报记者,慕祥伟确实是自己的亲侄子,是部队复员后安排到法院工作。慕明虎称侄子今年二十四五岁,此前没有其他违法乱纪的事情。“但是,这次出事确实丢脸”。

  2月15日,山西省柳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王胜利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当晚是薛艳凤自己上的车,但是,确实慕祥伟和薛艳凤发生过肢体冲突。目前慕祥伟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取保候审。

  对于案件为何没有移送检察院,王胜利说,柳林县检察院认为,此案应该归吴堡县公安局管辖,当然,发现尸体的陕西省清涧县公安局也有权受理。王胜利说,他们多次和吴堡县警方交涉,吴堡县警方都不愿意接手。

  吴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刘军琪说,柳林县警方没有给他们移交过案件,此案本来就应该归柳林县警方管辖。即使要移交,也必须经过两地警方共同的主管上级指定,两县共同的公安主管部门就是公安部。

  慕祥伟60万元的赔偿款到了后,薛艳凤就被“许配”给了一个因车祸死亡的男子。这种配阴婚的现象在当地并不罕见,男方家属给了女方家8万元。

责任编辑:杜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