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广质量高暖民心
“十二五”期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深化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河南司法行政整体工作持续位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方阵,为“四个河南”建设和我省“三大国家战略”顺利实施提供了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中原大地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加出彩做出了积极贡献。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全面深化法治河南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坚持法治为民的重要部署。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职能部门,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部署,将其作为“十二五”的重点工作来抓,坚持群众需求导向,对准靶心、点准穴位、把握规律,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历经这些年,一个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建成并发挥作用。
“应援尽援” 245万名困难群众受益
手拿欠条,75岁的耿老汉欲哭无泪。在郑打工三个月,却未拿到一分工钱。打不起官司怎么办?耿老汉想到了法律援助。去哪里申请呢?“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告诉他:可到县级以上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也可走进全省任何一个司法所申请,还可直接到社区、村民组找人民调解员代为申请。
河南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服务民生的响亮品牌。为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我省现已在乡镇(街道办)司法所、工、青、妇、老、残及军队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035个,依托基层民调组织在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43362个,在所有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1046个,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网络,构建起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实行专业律师坐席制,全天候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法律援助覆盖全省人口总数的40%。
带着期盼,耿老汉最终走进了郑州市金水区法律援助中心。问清缘由后,工作人员启动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不再审核耿老汉的经济困难证明,直接受理了案件。经过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耿老汉终于拿到了7000元工资,在寒冷的冬日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
“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是省司法厅针对我省是农民工大省的实际情况而出台的特殊政策。对于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给予援助,不设任何附加条件。为了打破法律援助的地域限制,帮助在外地打工的河南籍农民工,省司法厅还牵头组织建立了农民工省际协作机制,由农民工原籍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与务工地的法律援助机构联系、协调,解决了农民工异地申请法律援助的难题。5年来共办理农民工案件8.33万件,接待咨询29.4万人次,受援农民工37.6万人次,为农民工取得人身损害赔偿和追回劳动报酬9.73亿元。
为实现“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不让一名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我省采取了多种便民利民的措施。2011年以来,我省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上进行了探索,如把环境保护、农资质量、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更多的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共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18.6万人次,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6000多件,为受援官兵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3.3亿元,得到了司法部、总政治部的肯定;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县两级法院和看守所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或工作站,在公安、检察环节为没有聘请律师辩护的人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统筹整合法律援助机构和高校法学院(系)优势资源,设立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指导高等院校法学院系组建大学生法律援助社团,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5年来全省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15万件,解答咨询210万人次,受援人达245万人次。
法律援助工作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制度的保障。2011年以来,省政府连续四年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全省10项重点民生工程,省财政设立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贫困地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2011年,法律援助列入《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平安河南建设纲要(2011-2015)》,省委政法委制定了《平安河南建设纲要(2011-2015)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将法律援助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制约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经费保障、机构、人员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等瓶颈问题得以破解。省政府、省军区近日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今后将执行以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为上限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这标志着我省法律援助依法实现了从覆盖低保群体到覆盖低收入群体的重大突破。同时在全国率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对河南籍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不设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推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全覆盖。
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告诉记者,下一步,在现有法律援助范围基础上,我省将把不服司法机关生效的裁判、决定且申诉人聘不起律师的事项列入范围。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健全完善接待、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性。制定法律援助质量标准体系,逐步探索制定不同类型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实现案件质量标准精细化、专业化,案件评估机制科学化、规范化。努力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在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中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发挥职能 律师服务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主任马书龙刚刚收到了一份省高院的回复,作为省人大代表,去年8月他提出一份《建议省高院对诉讼保全担保出台规范统一的标准》的议案,经过调研,省高院采纳了此议案,将适时出台有关指导意见。
像马书龙这样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全省共有318名。去年“两会”期间,周口市组织律师服务团为“两会”提供法律咨询,济源市成立人大常委会法律专家咨询组。律师作为新社会阶层的重要代表,积极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建言献策,成为参政议政不可或缺的力量。
参与信访是律师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渠道。省司法厅充分引导律师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第三方”身份优势,大力推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建设,省、市、县三级已全部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咨询的机制,覆盖率达到100%,积极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正确引导来访群众按照法律程序解决矛盾纠纷,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为信访群众解疑释惑。5年来全省律师共接待信访52054件,通过法律或其他正当渠道解决3100件。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律师14815人,律师事务所1065家,2015年,全省律师共办理诉讼法律事务9.9万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6万家。我省律师不仅在参政议政舞台上渐入佳境,在推进经济建设、服务改善民生等方面也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深入推进律师服务经济建设中,省司法厅制定出台《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组织广大律师充分利用专业优势,更新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方式,在重大项目工程、产业集聚区建设、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承包经营、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搞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中原经济区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贡献力量。
在服务民生民需方面,省司法厅指导律师认真做好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律师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高墙、进军营等活动,为社会各阶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015年,全省律师接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86件,接受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3.41万件,参与调解成功的案件1.8万件。有十几名律师还代表我省律师连续六年参加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赴西藏、新疆等地区没有律师的县、区从事志愿律师服务,为当地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014年3月8日马航MH370航班失联后,按照上级要求,郑州市从“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人才库”中选拔出6名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擅长保险法领域、合同法领域、侵权法领域的业务,并具有相当外语水平的优秀律师,组成专业团队赴京,发挥“家乡人”的优势,积极安抚家属情绪,反映相关诉求,为失联飞机河南籍乘客家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围绕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省司法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专项律师服务工作,以政府律师服务团为依托,深化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当好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参谋助手。南阳市司法局与市委政法委、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建“百名品牌律师保通水服务团”,为通水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焦作市组建十个专项律师服务团,为十大建设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认真参与企业破产、改制、兼并和重组过程,及时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指导省律协与省中小企业局进行沟通,就成立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团进行商讨,并着手筹备建团事宜。济源市实现对全市100家企业“1对1”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法律服务长效机制,深化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为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今后,我省将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党委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法律咨询;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转型升级、自主创新提供法律服务。在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提供法律帮助,为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外资利用水平和深入实施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提供法律服务。
面向基层 公证、司法鉴定健康发展
按照预约,黄河公证处的公证员上门免费为郑州市民涂老先生做了遗嘱公证。这一天正好是重阳节。
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可以电话或网上预约,享受上门服务;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这些都是全省开展的“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内容。去年10月19日—25日活动期间,全省共办理免费遗嘱公证267件,共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00多人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服务58人次。
类似的公证公益服务活动在去年4月29日也开展过:全省公证行业设置办证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对市级(含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申请办理公证的,优先受理、优先办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2011年以来,省司法厅不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完善公证监管措施,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证公信力。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公证机构171个,共有执业公证员700名,2011年以来共办理公证248.24万件,其中国内公证202.5万件,涉外公证44.1万件,涉我国港澳台公证1.64万件。面向社会办理各类承诺事项公证4.2万件。
此外,省司法厅还不断加强和规范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狠抓队伍建设、质量建设、制度建设,强化执业监管,司法鉴定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全省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发展到423家,司法鉴定人3034名,涉及20多个行业、49个执业类别,完成各类司法鉴定事项24.5万件。
5年来,省司法厅还积极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延伸,介入到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对县域律师、公证员服务“三农”的业务指导,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国家司法考试管理进一步加强,顺利组织实施每年的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为国家选拔了大批合格法律职业人才。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继续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业核准,规范业务开展。加大惩戒力度,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搞好法律服务,努力满足基层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谈到未来,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充满信心地表示:“‘十三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同样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各项职能,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民法治观念提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河南日报 20160114
作者:谢建晓 本报通讯员 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