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盘古大道建设工程招标重新公告
泌阳县盘古大道建设工程招标重新公告
(招标编号:泌资建2014-048号)
一、招标条件
泌阳县盘古大道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由于项目所在村庄拆迁工作滞后,已重新界定招标范围,现对该项目进行重新公告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泌阳境内。
2、招标范围:K0+71.932--K0+301.932,包括道路、排水、土方(含绿化带土方),不包括设计图纸其它管线。
3、工 期: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5、外省进豫施工企业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办理进豫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6、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对于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标书不予评审。
7、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证明及身份证或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三金缴纳证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中的三项)原件,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本人携带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开标会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时请各投标人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本次招标实行无记名密封报名,报名函注明企业名称、工程名称、拟派建造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封面上不能有任何标记)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10 月1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含工程图纸,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以现金方式缴纳)。
注:1、原招标公告作废,以此公告为准。
2、原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12日投标报名有效,请在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10 月10 日换取招标文件,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到指定账户,并取得有效证明,开标前持银行转账凭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到泌阳县非税收入管理稽查股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证明,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注:投标保证金可以汇入下列任意一个账户)
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1、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帐 号:41001513910052501677
2、驻马店银行泌阳支行
账 号:526010194412011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30日上午9点30分 。地点为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人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135139839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18739689030
日期:2014年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