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化工企业泄漏管理暨无泄漏化工(医药)示范企业活动方案》的通知
豫安监管﹝2015﹞5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
为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防止和减少由泄漏引起的事故,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河南省开展化工企业泄漏管理暨无泄漏化工(医药)示范企业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河南省开展化工企业泄漏管理暨无泄漏化工(医药)示范企业活动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0日
附件
河南省开展化工企业泄漏管理暨无泄漏化工(医药)示范企业活动方案
为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以下简称国家安监总局94号文),加强和引导我省化工企业泄漏治理工作,防止由于泄漏造成伤亡事故、职业病以及环境破坏与污染,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以泄漏治理为切入点,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为目的,按照典型引路,逐渐推广的方式,开展示范活动,建立泄漏管理的新常态。
二、活动范围
全省化工(医药)生产企业。
三、企业活动内容
企业应对照国家安监总局94号文和《河南省无泄漏示范化工企业标准(试行)》(见附件)的要求,开展泄漏整治活动,其主要内容有:
(一)现有企业对泄漏点进行自查自纠
1.泄漏点排查建档。企业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94号文要求,
对所有可能发生的泄漏部位(含所有的阀门、法兰等静态和动态密封点,以下简称泄漏点)进行排查。
2.企业应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对泄漏点进行检测,在检测的基础上可自行或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所有泄漏点进行风险分析。
3.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对泄漏点进行分级,制定泄漏点维护方案,按照维护方案进行维护,并登记建档。
(二)现有企业泄漏管理要求
1.规范工艺操作,降低泄漏几率。企业应对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重新审视修订,将防止泄漏及泄漏以后的应急处置作为重要内容。
2.加强泄漏管理培训教育。企业应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各级安监部门或技术服务机构可进行专项培训。
3.建立和完善泄漏管理制度,并将其作为企业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
4.按照企业一把手负总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泄露管理责任制。
5.严格泄漏考核。各企业应制定考核标准,建立考核评估制度。
要求企业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三)按照国家安监总局94号文要求,在化工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以及大修中优化设备及其部件选型,完善自动化控制和监测监控系统。
(四)按照国家安监总局94号文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配备泄漏处理装备,制定相应预案,并定期演练。
(五)化工(医药)企业无泄漏基本要求(其中带*项为无泄漏示范企业必备项)
*1.认真贯彻国家安监总局94号文,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
2.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0.2%以下。
3.动密封点泄漏率≤0.5%
*4.压力设备、管道壁厚(腐蚀量)符合要求。
5. 蒸汽系统用肉眼观察,无泄漏。
6. 酸碱等化学物料补充,用肉眼观察无渗迹、无漏痕。
7. 水玻璃、胶体系统,用肉眼观察无渗迹、无漏痕。
*8.密封点统计要准确无误,密封点档案齐全,并建立泄漏管理责任制。
四、活动组织和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全面开展贯彻国家安监总局94号文件和泄漏整治活动,并在年内完成第一批示范企业的审核,以后逐渐推广完善,并将其作为我省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省化工企业广泛宣传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敏锐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新特点和高要求。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提升化工企业泄漏管理水平作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各有关企业要由厂级领导牵头,明确组织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事项。
(三)活动组织。省局委托河南省化工医药协会作为本次活动的组织单位。
(四)申报示范企业。在企业初步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于符合河南省无泄漏化工(医药)示范企业条件的,企业可自行申报或经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部门推荐报活动组织单位。
(五)活动组织单位可组织专家对其进行河南省无泄漏化工(医药)示范企业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