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水利局关于鲁山县江柴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鲁山县水利局委托,现就鲁山县江柴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采购编号: LZC2015-Ag019
1.2 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
1.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4 建设地点: 鲁山县江柴沟山洪沟。
1.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1.6 招标范围: 《鲁山县江柴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图纸设计、预算等相关服务。
1.7 设计周期: 10日历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1.2 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或相关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及其以上职称,投标单位应具有2012年以来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
2.1.3 投标单位须须在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系统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2.1.4 投标单位拟任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委托人须为该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3 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开具时间在报名期间)。 开具检察院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结果注意事项:
(1)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4)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2.4 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将报请当地水行政部门做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 : 2015年02月13日至2015年0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3.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5年02月17日至2015年0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3.2 报名及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二楼(新城区祥云路中段湖光花园大门西)
3.3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文档出售。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03月19日 9: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大厅西门进7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其他有关事项
有意投标的单位由法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被委托人必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持合法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以及本公告第2项(投标人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原件报名(同时提供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附材料清单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平顶山日报》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鲁山县水利局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5-5052552
水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电话:0375-259605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903751528
2015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