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河南将建四级河长制 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13.12.2016  17:21

  □记者 刘瑞朝

  本报讯 为了水污染防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全国到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其实河长制在我省并不是个新概念,部分地区早在前几年就先行开展了。据了解,明年年底前我省将全面实施省、市、县、乡镇四级的“河长制”。

   【政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河长管河也管湖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我国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镇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镇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河长将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河长,并不是只管河。根据意见,“”与“”是并列的,“河长”还要管湖。“河湖”包含了所有陆上水体。“”这个词包含了河、江、溪等,“”则包括了海、湖、泊、错、潭、水库等一系列名词。

  《意见》提出,到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据了解,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8省市已全境推行“河长制”,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

   【计划】“河长”在我省并不是新鲜事物我省拟构建四级“河长制

  其实,我省部分地区早已开始实施“河长制”。2008年,周口市就出台规定,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辖区内河流实行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制下的“河长制”,由各级党政“一把手”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在此之后,我省漯河市在水污染治理时,就推出了“河长制”。驻马店市正阳县也曾推行“河长”责任制,以实现全县河流水环境质量根本性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