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4:鄢陵县清流河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鄢陵县清流河治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鄢陵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鄢陵县清流河治理工程。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鄢陵县南坞乡境内,总投资1626.52万元。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设计周期:1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企业2011年以来且有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 月 7 日至2014年 5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4.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 http://www.xczbtb.com/ ) 咨询电话:0374-2968227,工作时间内接听。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 5 月 14 日至 2014 年 5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
5.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被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被委托人须是河南省水利网上公示人员);检察机关开具《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企业在河南省水利厅信息备案的网页。(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5.3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市行政服务大厅五楼)。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五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和《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鄢陵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5939912266
招标代理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74号农资大厦710室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15516966311 0371-55153019
市行政监督机构:许昌市水利局
地址:许昌市六一路26号
电话:0374 ——2791038
县行政监督部门:鄢陵县水利局
地址:鄢陵县站前街195号
电话:0374 ——270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