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招《考生指南》发布 考生没留意的家长再叮嘱一遍吧

02.06.2017  06:33

  河南商报记者 孙科 刘慧丽 马俊峰

首席记者 訾利利

还有几天就要高考了,这时候学子都在进行最后的备考,除了学习,高考政策也需要多了解。

6月1日下午,省招办发布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指南》:6月25日零时开始查询高考成绩,7月9日~8月13日集中录取……还有哪些详情?河南商报考学君带你一起瞅瞅。

【成绩查询】关注指数:★★★★★

6月25日零时起 可网上查询成绩

今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成绩查询还是从6月25日零时开始。届时,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eao.gov.cn)进行查询。

考生还可以去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查询,或者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考生应在报名所在地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到报名站领取本人的高考成绩证书。

对成绩有疑问需要复核,须于6月27日18:00前到县(市、区)招办提交申请。复核只检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

【咨询活动】关注指数:★★★★☆

高考后两场咨询活动 不要错过了

高考成绩发布后,如果你在志愿填报和高校方面有需要了解的,6月下旬的这几场现场咨询会可别错过。

时间为6月25日~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省招办委托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黄河科技学院承办,活动为公益性质,考生及家长凭准考证即可入场。

【作弊处罚】关注指数:★★★★☆

替考或让他人替考 处拘役或管制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的第二次高考,省招办发出重要提醒:

“刑九”明确: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声入场】关注指数:★★★★★

带金属物品的服装等 都是严禁品

“无声入场”即考生入场需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无报警声响方可入场。省招办介绍,考生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手表等计时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各种文具(考试文具统一配备,考生不得携带文具入场,也不得把统一配备的文具带出考场);带有金属物品的服装(带金属挂钩和钢圈的女生内衣)、鞋帽(带金属的鞋带、鞋眼、鞋底、装饰)、腰带、衣扣;项链、耳坠、发卡、手镯、戒指、钥匙、硬币、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等铁磁性物品;各种自带的食品和饮品;其他非考试必需物品。

【身份验证】关注指数:★★★★☆

考生进入考场须进行身份验证

考生入场时,在考场门口的课桌上放置有身份验证终端设备,考生要将准考证、身份证交给监考员进行检查,并按要求脱帽、摘镜、整理头发后坐在椅子上,用准考证上标示的报名时采集过指纹信息的手指,将指肚部位触放在指纹采集窗录入指纹,如读取的指纹信息与事先存储的信息匹配,则验证通过。

三次验证均未通过的考生如坚持入场,可允许其先入场考试,工作人员留存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再由视频监考、主考分别进行验证,认定无误的,考试结束前将身份证、准考证返还考生;无法认定的考生在当科考试结束后到考务办公室面对面认定。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