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陆德筑机股份有限公司涉税案

04.06.2015  21:53

  河南陆德筑机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南阳市工业北路280号,成立于1997年5月,单位性质为股份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筑路机械制造及配件销售,经营方式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法人代表张航,财务负责人尹国权,固定资产696万元。现有职工382人。

        该单位2008年共发放工资8284405.73元,职工工资达到征税标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税目税率规定,适用于5%一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44106.65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应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该单位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44106.65元,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7797.59元,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6309.0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处以0.5倍罚款33154.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