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重拳治霾:年度空气不达标地政府将被问责
中新网郑州12月8日电(刘鹏)自日前环保部紧急印发《关于做好12月5日至9日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后,记者8日获悉,河南已出台多项“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措施”。其中,对完不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省政府将严肃问责。
根据气象预报和专家预判,未来几日,河南省重污染天气仍将集中高发。为了伏击“霾”,河南专门制定工作目标。除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外,力争不发生重污染天气,力争全省各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更多时间控制在良好水平,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措施要求,河南全省要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同时,强化机动车监管,严禁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同时还要抓好施工扬尘治理和渣土车运输监管,严格落实各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增加道路机扫水洗频次,减轻扬尘污染。
针对气象预报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河南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在全面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的同时,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减排措施。
其中,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三门峡、驻马店、济源、巩义等易出现重污染天气的重点区域,要及时启动实施Ⅱ级以上应急减排措施。河南省环保厅每天将公布各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排名,各市、县将高度关注气象条件变化和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依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及时采取更加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
6日,河南省会郑州已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减排响应。除对扬尘污染、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等减排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外,同时也明确了具体牵头责任单位。
据介绍,河南省政府将组织开展综合督导督查。重点检查各地施工扬尘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等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对不按规定启动应急减排措施的,将依法依规问责;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依法从严从重从速处理,对未按管控要求采取限产限排或停工停产措施的,要立即依法强制停产,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故意停运治污设施或私设暗管偷排直排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成立督导小组,对应急应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对检查发现存在突出区域性环境问题的,要约谈当地政府负责同志;对完不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严肃问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