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报12起违纪案例

20.08.2017  20:41

鹤壁:通报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淇滨区大河涧乡肖横岭村党支部原书记肖五星截留危房改造款问题 。2011年、2012年,肖横岭村截留危房改造款4.045万元,用于处理村内不合理开支。其中,0.26万元用于处理肖五星个人开支。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肖五星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7年6月,大河涧乡党委给予肖五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山城区石林镇西九寺村党支部委员李现才违规审批认定危房改造对象问题 。2016年,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西九寺村弄虚作假违规审批认定危房改造对象3户,涉及资金6万元,该项资金尚未领取。2017年1月,经石林镇政府研究决定,取消违规认定的3户危房改造资格,并调整到其他村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2017年3月,石林镇党委给予西九寺村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党支部委员李现才党内警告处分。

3.淇滨区大河涧乡肖横岭村原会计肖李栓重复申报改造危房问题 。2011年,肖李栓以妻子郭改只名义申报改造危房2间。2012年,肖李栓以本人名义再次申报重建房屋3间。连续两年参加危房改造,违反了危房改造政策。2017年6月,大河涧乡党委给予肖李栓党内警告处分。(鹤壁市纪委)

河南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洛宁县罗岭乡贾沟村党支部原书记贺江涛套取扶贫资金问题。贺江涛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扶贫到户增收项目补助资金29.2万元。2017年4月,贺江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河南省纪委)

洛阳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西工区法院执行一庭执行员王丹丹等4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7年4月10日,王丹丹与韩奇丽、刘喆、段赵亮(三人均为劳务派遣人员)前往许昌市执行公务。当天中午,王丹丹一行4人在许昌市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4月21日,经西工区法院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王丹丹行政警告处分,责令韩奇丽、刘喆、段赵亮3人写出书面检查,同时责令4人退还应由个人承担的餐费。

2.洛宁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房地产管理所所长吉明照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7年5月1日,吉明照驾驶洛宁县房管所豫CU5587公务车辆从洛宁县前往洛阳市区会友,存在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5月9日,经洛宁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吉明照党内警告处分。

3.嵩县田湖镇于岭村村委会主任于法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17年5月1日,于法在未按规定向田湖镇纪委提前备案的情况下,在家中为其子操办婚宴56桌,并在4月29日至5月1日连续3天组织唱戏7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23日,经嵩县田湖镇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于法党内警告处分。(洛阳市纪委)

南阳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桐柏县龙潭河景区党组书记、管委会主任谢党政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谢党政擅自决定,以节假日加班为由,违规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44500元。2017年5月2日,桐柏县纪委给予谢党政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宛城区农业局农业广播学校校长杨万山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5年2月,杨万山擅自决定,以教师下乡补贴和班主任补贴名义,违规使用上级财政下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补助资金,向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五名工作人员发放补助共计8700元。杨万山还存在克扣村级惠农资金问题。2017年5月8日,宛城区纪委给予杨万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淅川县民兵训练基地主任刘德政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4年至2015年,刘德政任淅川县残联党支部书记、主持县残联工作期间,将县残联单位院内场地租金12000元以补贴形式发放给单位12名同志。2017年5月21日,淅川县纪委给予刘德政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内乡县大桥乡磙子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桂月,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高根红,妇联主任郭月英,村会计张红飞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2至2015年,郭桂月、高根红、郭月英、张红飞4人以“社区建设误工补贴、奖金”等名义给村干部发放补贴。四年来该村用村集体资金给村干部发放补贴共计34500元。2017年5月18日,内乡县纪委给予郭桂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5月23日,内乡县大桥乡纪委分别给予高根红、郭月英、张红飞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5.西峡县五里桥镇前营村党支部书记封光基、村委会主任赵忠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0年至2015年,封光基、赵忠违规给前营村6名村干部发放电话费、交通费、工作完成奖补、巡逻费、误工费、垃圾清运费等各项福利补贴共计127560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发放42500元)。同时,封光基和赵忠使用村集体资金开支礼金47745元、礼品55613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支礼金26645元、礼品24525元)。2017年6月20日,西峡县纪委分别给予封光基、赵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南阳市纪委)

【责任编辑:宋月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