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开

26.11.2018  10:40

破解“准入不准营”,让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11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

据了解,此次证照分离突出“照后减证”,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的“”分离出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但是,减少审批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我省将做到放管结合,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成熟一批推广一批,逐步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我省将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工商等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及时推送告知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备案事项、审批事项、行政处罚事项等信息通过“信用河南”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归集于相对应市场主体名下,并对外公示。

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功能,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让更多市场主体持营业执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