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耍猴艺人四川买猴被抓 警方接函:省内非遗 望从宽

19.07.2017  11:41

犯罪嫌疑人指认非法买卖来的猕猴,被抓获的四名嫌疑人均来自“猴戏之乡”河南新野。 成都市森林公安局供图

2016年12月,马兴、徐来、张福和张强四名河南新野县耍猴艺人在成都火车北站附近被森林公安民警抓获,警方现场查获11只从凉山收购来的猕猴。历时半年多,这起特大猎捕、运输、贩卖猕猴案背后的网络逐渐水落石出,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这个团伙以河南籍耍猴艺人马兴为核心,猎捕、运输、买卖都是熟门熟路。”成都市森林公安局一负责人说。

让森林公安意外的是,四人被捕后,他们先后收到两封新野县寄来的信件,一封是举报马兴团伙长期在四川等省非法捕捉、买卖猕猴,“行为极其恶劣……必(须)严惩坏人”;另一封信则来自新野猕猴艺术协会,称新野猴艺是河南省非遗项目,建议对马兴等人从宽从轻处理。 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

小旅馆里的猕猴买卖

去年12月12日凌晨,成都火车北站附近一家小旅馆外,成都市森林公安干警接到命令:“收网!”蹲守的民警破门而入,住在外间的张福和张强迅速被控制,住在里屋的马兴和徐来惊呆在床上,两人手里还握着刚刚卖猴的钱。民警查获11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分装在5个笼子里,8只小的,3只大的。“他们把体重不超过10斤的母猴、不超过8斤的公猴称为‘标准猴’,因猴子年幼,方便日后训练猴戏技能,‘标准猴’售价高,超过此标准的大猴,价格便宜得多。”一名办案民警介绍。在取证存档后,森林公安将11只猴子送到设在成都动物园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隔离检疫观察和专业治疗。

时间倒转,20多个小时前,马兴和徐来乘坐从襄阳到成都的列车到达成都火车北站,轻车熟路找到在车站附近的小旅馆落脚。然后,两人趁着清晨天色未亮,匆忙启程赶到城南石羊场车站,乘坐一辆“野租儿”飞奔而去……之后,他们从上家买到猴子后,把猕猴装进钢丝笼,为掩人耳目又把笼子装进行李袋。去年12月11日晚,两人携带猕猴回到成都,仍旧在小旅馆落脚。

让民警感到意外的是张福和张强的出现,在马兴和徐来到成都的次日,这两人来也到成都,住进了马徐二人落脚的旅馆……人赃俱在,森林公安民警判断可以实施抓捕,当即冲进小旅馆抓捕了四人。后来警方得知,张福和张强是来买猴子的,“之所以来,一是因为在成都买猴要便宜些,二是马和徐有意为之,其中还有深意。”

捕猴者逃亡深山半年之久

经审讯,民警得知这些猕猴全部来自凉山,是从一个叫张大国的当地人手中购买的。“张大国是凉山冕宁县人,常年在凉山各县买卖山货。今年春节前,我们去了两趟凉山,联合当地公安机关深入大山实施抓捕,都被张大国逃脱。”民警介绍,张大国在马兴等人被抓后就逃到了山里,“听说他发誓三年不下山”。

几次抓捕不得,森林公安民警将张大国列入追逃名单,“只要他出现,公安机关就会立即对其实施抓捕”。熬过了春节,没熬过端午。躲到山上半年之久的张大国,以为已经避过了风头,在今年5月底回家过端午节,被当地公安机关挡获。

张大国归案后,森林公安民警经侦查审讯得知,马、徐二人指使张大国利用地利人情之便在冕宁一带组织猎捕收购猕猴,再由马徐二人组织转运和分销。

跨省交易行程安排严密

以马兴为核心的这个团伙已经形成纯熟的贩猴“套路”。去年12月初,张大国与马兴联系,称手里边又有货,马兴随即带人赶到成都。“他们的行程安排极其严密紧凑。”办案民警介绍,去年12月10日,马兴和徐来从新野取道襄阳乘火车深夜11点多到达成都,在火车北站周边小旅馆稍作休息,次日清晨就赶到石羊场车站找“野租儿”直奔凉山冕宁县与张大国碰头取货。

去年12月11日傍晚,马徐二人携猴返回成都,准备稍作休整,次日凌晨就启程将猕猴运回河南。“整个行程数千公里,时间、交通上安排得十分周密,可见他们作案之熟练。”办案民警说。

为了逃避打击,马兴和徐来还做了多项准备。比如他们两人以及通知到成都来分销转运的人员都随身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会以“来耍猴”的名义应对检查。更有心机的是,为了逃避和减轻罪责,马兴和徐来等人在运输过程中,每人从不携带超过3只猴子。“这样更像是耍猴艺人,一旦被查,也可以因数量不大减轻处罚。”

猕猴收购价一千 转手最终卖五千

让马兴一伙人铤而走险买卖猕猴的唯一原因,是高额利润。

“我们调查得知,以马兴为核心的这个团伙存在时间已不短,起码在2016年下半年,他们就曾有过四五次往来。”成都市森林公安局一负责人介绍,案件的两个核心人物:马兴和张大国通过一个安徽籍耍猴艺人取得联系,做起了从凉山猎捕猕猴,运往河南新野销售的生意。

犯罪嫌疑人徐来还在四川留有前科,数年前曾参与运输猕猴在广元被挡获、刑拘,后因证据不足获释。

张大国从捕猎者手中买猴,每只1000元左右;马兴从张大国手里买的11只猴子,8只“标准猴”每只1400元,3只大猴作价2600元,共付给张大国13800元。

从河南被喊到成都来买猴运猴的张福、张强,以每只2000元的价格从马和徐手里买下“标准猴”。等到这些“标准猴”被运回河南新野,价格会更高。一个可供参考的价格来自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会长张俊然,他说每只猴子价格在当地要卖到5000元左右。

猕猴“身价”暴涨,给马兴等人带来暴利。而被贩卖的猕猴,则经历着一条“受难之路”。据办案民警介绍,解救的11只猴子很多都有伤,有的面部流血、有的手脚受伤。

四人来自“猴戏之乡”新野

马兴、徐来、张福、张强均为河南新野县人。河南新野,为世人知晓的一张“名片”就是新野猴戏——全国各地景区、街头表演猴戏的,90%以上都是新野人。

马兴是新野最知名的猴戏艺人之一。“马兴是老师傅,猴子的方方面面他都懂。”张俊然熟悉马兴,也熟知新野猴戏的变迁。“新野的猴戏已有两千年历史,是闻名全国的猴戏之乡,上世纪八十年代,全县有约一万猴戏艺人。2009年,新野猴艺被列入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在,全县只剩下四百多耍猴艺人……”张俊然说。

成为河南省非遗项目,并没有让新野猴戏更兴盛。相反,猴戏艺人经常踩到法律红线。2014年,新野4名猴戏艺人到黑龙江表演,被森林公安以非法运输保护动物抓获,被判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除了运输,非法抓捕、收购、出售猕猴都属于犯罪行为。张俊然介绍,为给猴戏提供“演员”,新野有30多家猕猴养殖场,还有很多农户养殖猕猴,“持有许可证,是合法的”。

然而,并非所有猕猴都来自人工养殖。“新野耍猴者有到四川、贵州猎捕贩卖猕猴的历史。早年他们亲自上山捕捉,后来为逃避打击,就联系当地人代为猎捕,然后由他们购买运到新野分销。”办案民警介绍,川西北的甘孜,川北的广元、巴中,以及凉山是河南买猴者热衷前往之地。“这些地方猕猴分布集中,比较容易猎捕。”

来自“猴戏之乡”的两封信

抓获马徐等四人后,成都市森林公安局依法通知了他们的家人,随后收到当地寄来的两封信。

署名为“河南新野人”的举报信提到,马和徐在运输过程中,会给猕猴喂食安眠药或注射镇静剂,猕猴常因用药不当死亡;在憋闷的运输过程中,猕猴也会发生死亡。幸存的猕猴运到新野被分销后,等待它们的是残酷训练……“行为极其恶劣……必(须)严惩坏人。”

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也给成都市森林公安局发来了函件。信中介绍了新野猴戏的历史,属河南省非遗项目,鉴于此,希望可以对四人从宽从轻处理。“这封信是我们寄出的,成都市森林公安抓的四人都是我们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的会员。我们认为他们四人没有伤害猴子的意图,用途也是用来传承我们的非遗项目,能判他们无罪是最好的,要是判有罪,也希望能看在上述原因,从轻从宽处理……”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负责人张俊然说。

非遗传承不能成犯罪理由

成都市森林公安局一负责人并不认同张俊然提出的“从轻从宽处理”理由。该负责人介绍,猴戏艺人要获取猕猴,有多种合法途径,比如从当地合法养殖场购买,“此外,法律规定,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这也是一个可行的合法渠道。”

“合法途径取得猴源并不会影响到非遗传承,非遗传承不该也不能成为对野生动物犯罪的理由。他们就是冲着1000元变5000元的暴利而去的。我们得到的举报称,马兴等人并不只是做下这一起案件,只是这次被我们抓住。我们想警示那些长期在四川偷猎、运输、买卖野生动物的人,若要犯罪,就必须面对法律的严惩,别心存侥幸。”该负责人说。

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移送至检察机关。办案民警介绍,猎捕、运输、买卖猕猴被证实了达到10只以上的,将被法院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特大案件,按照刑法,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文中马兴、徐来、张大国、张福、张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