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网络小贷公司 输入身份证号就知是否能放款
核心提示|昨日,记者从河南省金融办获悉,经省政府同意,我省最新印发了《河南省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指引(试行)》,为加强对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范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记者万军伟
开闸
门槛最低3亿,设立网络小贷公司要有足够实力
记者注意到,《河南省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指引(试行)》(下称《指引》)从总则、设立条件、审核事项、经营要求、禁止行为、监督管理等方面,首次对网络小贷公司给予明确。
最令人关注的是,《指引》对准入进行了高门槛设定,要求申请设立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不得低于3亿元,且一次性足额缴纳到位。
对由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下同)组织设立的,除了符合《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工作指引(暂行)》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七大条件,比如“应为境内实力强、有特色、有品牌、拥有大数据基础的互联网企业,或国内知名的大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
此外,还要求主发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累计净利润总额不低于其出资额的2倍。主发起人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0%,允许突破规定的持股比例上限;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在行业表述上,应当标明“网络小额贷款”字样。
便利
大数据识别,输入身份证号就能判定放款与否及出借额度
河南省金融办有关负责人告诉大河报记者,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不吸收社会存款,在网络平台上获取借款客户,综合利用网络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消费、交易以及生活等行为大数据信息或即时场景信息分析客户信用风险和进行预授信,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等全流程贷款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
“网络小贷公司的重要特征是低成本和高效率,它与传统金融机构进行线下征信方式不同,可以直接通过大数据来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判定。简单地说,输入借款人身份证号,便可以快速确定是否借钱和预授信额度。”河南省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外省经验来看,网络小贷公司运作相对成功。
禁令
开出11条红线,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
《指引》提出,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和支小扶微、助力“三农”的主业导向,实行特色经营,贷款业务不得低于业务总额的70%。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从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他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向主要法人股东定向借款以及资产转让和资产证券化等融入资金。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各类债务性融资余额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200%。
记者注意到,河南省尽管为网络小贷公司开闸放行,但设立了11条红线进行风险防控。比如,禁止利用网络平台或任何形式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禁止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推介融资项目或开展任何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网络平台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推荐借款客户、合作开展贷款业务或相互开展资产(或债权)转让业务,禁止开展担保业务和为民间借贷提供中介服务,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禁止网络小贷公司在河南省外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线下贷款业务。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