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油库防腐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油库防腐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第十一标段至十六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 项目名称: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油库防腐工程(二次)
2.2 建设地点:郑州巩义、洛阳、漯河、平顶山汝州、焦作月山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工程质量:合格
2.5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6 涂料交货期:15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
第十一标段:郑州巩义油库监理
第十二标段:洛阳油库监理
第十三标段:漯河油库监理
第十四标段:平顶山汝州油库监理
第十五标段:焦作月山油库监理
第十六标段:郑州巩义、洛阳、漯河、平顶山汝州、焦作月山5个油库涂料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十一标段至第十五标段:(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4)投标人管理机构健全,工作流程规范,安全、质量控制措施符合国家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开具咨询行业增值税发票;(5)近三年公司承担过石油化工行业监理业绩三份(以合同原件为准)。
第十六标段:(1)具有注册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2)近五年内有供货额在人民币500万以上防腐工程,以合同原件为准;(3)具有石油石化行业原油或成品油油库使用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4)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外省进豫企业须持河南省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3.3 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出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法人、法定代表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外省进豫企业须持《进豫备案介绍信》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路东45号名门国际北1901室)。
4.2 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购买时间另行通知,不接受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招标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689600-8105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5号名门国际北1901室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371-23234066 0371-23234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