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45个棚改项目再获国开行340亿元贷款支持

07.01.2016  09:49

  本报讯(记者郭戈 通讯员杨惠娟)1月5日,记者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获悉,该行日前向河南全省20个市县区的45个棚改项目新增贷款承诺340亿元。至此,全国首例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棚改融资项目正式宣告完成,河南省已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大规模推广的棚改融资新路径。

  据了解,上述45个棚改项目已于2015年开工建设,预计工期3年,涉及拆迁居民23.2万人,总投资达411亿元,已经被纳入国家下达河南省的2015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国开行河南省分行正加紧推进项目贷款合同的签订和首笔贷款的发放,剩余贷款将按照工程进度于2017年年底前分批发放完毕。

  去年以来,全国部分省区开始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但大多仍局限在市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先行先试。2015年10月,河南省财政厅、省住建厅与国开行河南省分行联合发布《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开展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按照“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原则,明确了由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承接主体和全省棚户区统贷统还的融资主体,国开行向其提供统贷资金,贷款资金封闭运行。项目所在地的各市县政府与融资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以各市县财政向融资主体支付的政府购买棚户区住房服务资金作为偿还贷款本息的还款来源,以协议项下的应收账款向国开行质押担保,省级财政组织协调项目所在地各市县财政,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的期限、计划支付政府采购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支出管理。

  那么,这种融资模式又有哪些优点呢?“由省级政府出面统筹协调,各地市政府的责任得以进一步强化,不仅加快了棚改项目的实施进度,也有效保障了棚改项目的资金筹措。”国开行河南省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此之前,国开行在支持我省棚改的过程中采用的是项目所在地政府与实施主体签订差额补足协议的“三统一”模式,还款资金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相较过去,新的融资模式项下还款资金将被列入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和中长期财政规划,不会新增政府债务。目前,采用这种政府采购服务模式的省级平台统一贷款尚属全国首例。

  截至目前,国开行河南省分行共向河南省棚改项目承诺贷款1648亿元,发放666亿元,为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供了大额、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