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河南省黄河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08.05.2014  12:05
豫外侨〔2013〕5号 各省辖市外侨办、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高校、企业:
    河南省黄河友谊奖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为表彰对河南省对外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国际友人、外国专家、华侨华人、港澳台知名人士所设立的最高荣誉奖。河南省人民政府将于2013年国庆前夕,在郑州举行河南省黄河友谊奖颁奖仪式,并邀请获奖者参加河南省人民政府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4周年活动。现将2013年度河南省黄河友谊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应聘(邀)在我省政府机关、工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工作的各类外籍专家、科技人员、教育工作者,以及为我省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际友人、外国专家、华侨华人和港澳台知名人士。
    二、获奖条件
    荣获“黄河友谊奖”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为促进河南省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促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积极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推动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友好人士。
    (二)为河南省与外国开展友好交往,建立友好城市或相关友好关系发挥重大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友好人士。
    (三)为我省引进人才、技术、管理和服务,为高校、企业等开展科技公关、技术进步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友好人士。
    (四)关心公益慈善事业,向我省捐赠资金或捐赠具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对外宣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友好人士。
    三、审批程序
    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黄河友谊奖评审工作由省政府外侨办牵头负责,评审办公室设在省外侨办。
    (一)初审。全省外国专家参评候选人报省外国专家局,由省外国专家局负责初审;国际友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知名人士参评候选人,由当地省辖市政府或其所属省直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初审。
初审后报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二)召开评审会议。由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黄河友谊奖评审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进行实地考察,审核后上报省政府。
    (三)省政府审批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请与报送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黄河友谊奖申请表》从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 http://www.hnfo.gov.cn )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二)申报书面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翔实、数字准确、重点突出,用A4纸打印,字数在1000字左右。
    (三)对已申报过黄河友谊奖未获奖者,可再次申报,需在申报表中注明上次申报的时间。
    (四)《黄河友谊奖申请表》书面材料申报,要求双面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市外侨办意见、市政府或省直主管部门意见等可用钢笔书写之外,其它内容请一律按要求打印。申请表中有关意见栏需签字、盖章方有效。
    (五)为保证申报材料内容详实,除《黄河友谊奖申请表》中填报的主要贡献外,另附主要事迹(A4纸打印)、个人简历、护照复印件各2份、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申报名额
    各省辖市、各有关厅局、院校、企业推荐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2名。推荐2名以上(含2名)的,上报时请排定先后次序。
    六、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请各单位、各部门在此之前网上申报并同时申报书面材料。
    七、申报结果通知
    黄河友谊奖办公室将根据省政府审批情况,正式通知各申报单位。有关颁奖活动的安排,另行通知。
    八、宣传报道
    颁奖活动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请各单位在接到颁奖通知后,征求获奖人意见,如不愿公开报道或有其他意见,请及时告知黄河友谊奖评审办公室。

    电 话:0371-65688832、65688835
    传 真:0371-65688739、65688781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邮 编:450003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