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高职单招启动 试行综合评价办法

06.03.2017  16:28

   核心提示 |不参加高考也能上大学?这事儿不假!近日,大河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下发。

  其中明确,今年,全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含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全部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同时,我省将试点推行综合评价招生办法。只要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过硬”,就可择优录取。

   【数据】去年我省89所院校参与高职单独招生

  “通知的发布,意味着我省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已经启动。”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含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原则上均应参加,开设医学等国控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自主确定是否参加。另外,截止到2016年尚未有本科毕业生的新升格普通本科高校以及新更名、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可申请参加。

  据了解,我省于2012年启动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试点,在全省3年试点运行平稳的基础上,2015年首次启动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试点,并首次将本科院校部分专科专业纳入单独招生试点范围。经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郑州财经学院、河南教育学院、郑州科技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89所院校纳入全省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单独招生。

  【变化】今年,将试点推行综合评价招生办法

  根据通知,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高招统一考试资格和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可报名参加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如何考试并录取?省教育厅明确,高校须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统一安排在2017年4月9日进行考试,高校不得在本校校区外开设考场。

  这种评价方式如何落实?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的“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原则上应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或部分科目等级成绩,确有需要组织校考的,可由高校自主命题、考试和评卷。省招办负责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社会考生可随中职生参加“文化知识”校考。

  其次,在“职业技能”考试方面,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和高中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校组织实施。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情况,应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具体评价办法由院校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另外,跟往年不同的是,从今年起,我省将遴选农林、水利类高等职业院校的农林、水利、地矿专业,与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同期,试点推行综合评价招生办法,具体实施方案,由试点高校另行发布。

  【利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可向高校书面提出免试申请。

  需要提醒的是,今年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22日9时至3月27日18时。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志愿,随单独考试招生填报志愿进行。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考。

  另外,凡经省招办审批已被单独考试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除不可跨校转学外,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未被录取的,各高校将及时通知其参加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记者 王迎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