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药监局公布抽检不合格样品,有饮品超标35倍

30.08.2018  14:41

8月29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13大类食品38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记者注意到,不合格样品有的超标达到35倍。卫东区欢乐购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省中原红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波蕊口乐,酵母检出值为710CFU/m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CFU/mL。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据悉,酵母对糖类、脂类等有较强的“糖酵解”能力,能以分解有机质的形式危害食品,造成食品的腐败变质。如果食品中酵母菌含量超标,说明该食品的生产环节卫生质量较差,以及这种食品已过分发酵,容易变质。酵母虽然本身并非有害菌,但酵母超标会引起食物变质,食用酵母超标的食物可能引起腹泻,危害人体健康。食品中酵母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操作人员不按生产要求进行操作;对设备清洗不干净或消毒不严;加工环境卫生不达标等因素造成的交叉污染等。

不合格产品情况:

1.修武县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大象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温县乐品坊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热带果语芒果汁饮料,霉菌检出值为32CFU/m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CFU/ml。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辉县市金城量贩有限公司占城店销售的标称河南天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鸡精,呈味核苷酸二钠检出值为0.35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1.10g/100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荥阳市王村镇爱便利超市销售的标称肥城市幸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原味奶(冰棍),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40CFU/g、130CFU/g、220CFU/g、160CFU/g、31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卫东区欢乐购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省中原红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波蕊口乐,酵母检出值为710CFU/m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CFU/mL。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5.金明区宇辰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开封市鼓楼区鑫佳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包黑豆(黑花生),霉菌检出值为16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5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6.民权县龙塘镇大胖时代广场销售的标称民权县会玲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贡麻花(油炸类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4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郏县富鑫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平顶山市第二食品饮料厂生产的1批次来祥竹叶水,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00CFU/mL、1500CFU/mL、2200CFU/mL、2100CFU/mL、1800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mL。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8.示范区兴河商贸行销售的标称开封市鼓楼区鑫佳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包黑豆(黑花生),霉菌检出值为23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5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平顶山、新乡、焦作、商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别再吃啦!河南这17批次食品不合格 附名单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彭飞 9月12日,河南一百度
河南这7批次食品不合格,赶紧提醒家人别再吃啦
9月5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河南一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