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科[2016]52号
各省辖市财政厅、科技局,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省省级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河南省省级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河南省省级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