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月工资不得低于1100元
25.07.2014 12:18
本文来源: 河南频道新闻
中国网郑州7月25日电 (记者 曹中原)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按一、二、三类行政区域划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400元/月、1250元/月、1100元/月,增幅分别为12.90%、13.63%、14.58%;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3.5元、12元、10.5元,增幅分别为15.38%,15.38%、16.67%。
截止目前,2014年全国已有16个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在已调整的地区中河南排名第10位。
》新闻热线:0371-65901818本文来源: 河南频道新闻
25.07.2014 12:18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