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试点公务员绩效考核两年初见成效

13.10.2014  09:46

  本报讯  (记者 李红)6月25日至26日,记者奔赴驻马店、许昌等地实地采访看到,从2011年6月起,我省在130家试点单位推行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初见成效,各单位绩效考核与“帽子”、“票子”、“面子”挂钩,极大地激发了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活力和动力。 

   绩效考核使干部“”成本提拔

  2010年驻马店市公安局在我省先行试点推行绩效考评机制,将工作绩效与干部任用挂钩。2012年,该局600多名干部按照绩效考评成绩排名进行了提拔任用,还有一批干部因成绩落后而被调整到非领导岗位。但“能下也能上”,如果绩效考核成绩高,还会重新得到提拔重用。

  郑州市工信委从绩效考核全部优秀的同志中选拔任命4名中层正职干部。许昌城市管理局根据考核把员工分为5个星级文明员工,按星级每月给予50~300元的奖励津贴。

  “通过绩效考评与奖惩挂钩,公平公正公开,真正实现了干部‘零’成本提拔,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的活力和动力。”驻马店市公安局局长杨俊杰说。

   最大的受益者是人民群众

  许昌市文化路过去有个自发的农贸市场,小摊小贩随意摆放,道路拥挤不堪。许昌市城管局以前也采取了“严管重罚”等方式,但治理效果不佳。

  “实行标准化管理绩效考核以来,大家将绩效考核内化为工作方法的改进,想办法变堵为疏。”许昌市城管局副局长崔克强介绍,该局在文化路建立简易农贸市场,给商户设置了整齐划一的临时摊点。在市场卖豆腐的崔大姐高兴地说,“现在店面固定了,生意特别红火。

  吴涛在驻马店市开出租车已经13年,前几年因为治安不好,抢劫时有发生,司机大多天一黑就收车。2010年后,大街上随处可见24小时巡逻警车。“现在差不多开到天明,收入增长三分之一还多。”吴涛说。

  省公务员局副局长陈昌芝说,通过绩效考评,公务员工作整体水平显著提升,最大的受益者是人民群众。

  2011年以来,我省在省公安厅等7家省直厅局,以及18个省辖市的130余家单位开展了公务员绩效考核试点工作。新的绩效考核办法打破年度一次性考核的传统模式,通过“日记实、月小结、季度考评”的模式,进行量化评价打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提拔使用、绩效工资发放挂钩。目前,各试点单位已初步构建运行绩效考核办法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