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河南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度解读河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包括促进升学机会公平,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按照《方案》要求,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招生录取实行基于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机制。
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顺应时代要求、符合教育规律和河南省情的考试招生制度。
五大任务促进公平、科学选才
促进升学机会公平
努力增加河南省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逐步增加农村学生升入重点高校人数、大幅减少和严格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等措施,着力缩小地区、城乡和校际之间招生差距,促进升学机会公平。
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选考科目考试(简称“选考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高中所有学习科目的必修内容。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同一科目的两次合格性考试、一次选考科目考试。
进一步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真实表现,确保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可信。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含技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和专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深化考试内容改革。依据国家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培养要求,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创新导向,着重考察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完善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合理确定考试招生的标准、条件、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重大招生事项中的作用。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和招生问责制,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
改革录取方式。从2017年起,本科三批与本科二批合批录取,逐步减少普通本科录取批次,克服简单用录取批次来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倾向。加快推进基于考生总成绩、专业志向和学习特长的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方式改革。
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强化考试安全,坚持从严治考,完善考试招生诚信制度,落实诚信结果使用要求。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管,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严格责任追究。
河南省将于2018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改革方案将于2018年秋季开学前向社会公布,从当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推进基于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改革。
高考招生录取机制更加科学。统一高考招生从单一标准向综合评价转变,强化了高校招生与高中学考的关联度,注重了高校招生对学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换句话说,今后高校招生,既要考两个“三科”(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中学业水平三科选考科目),也要看三年综合素质表现,着眼打破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等突出问题。四是纵向流动的升学渠道更加多样。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现了高校分类招考、部分考生提前分流,减轻了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竞争压力。五是学生的选择权得到更好保障。这次改革,无论是选择什么样的考试方式,还是选定哪些选考科目,都着力扩大学生的选择机会,凸显出选择性教育理念,更好地保障了学生学习和考试的选择权,实现“学其所好”“考其所长”,引导学生打牢基础、特长发展,从而增强学生的考试自信。
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
由于多数农村基础教育水平相对偏低,农村学生考上重点高校的人数相对较少。为改变这一现状,《方案》提出: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部属高校和全国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单独招生专项计划。二是积极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由我省参加高招第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按规定比例安排计划,招收农村优秀学生。建立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争取让更多优秀的农村学生不仅有大学上,还能上好大学。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避免学生严重偏科
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对学考的功能进行了新定位,即学考主要检验学生的学习程度,其成绩既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也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这是新的变化。明确了学考的分类,规定了相应的考试范围。选考科目考试是在合格性考试科目学习的基础上,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考试范围是所选科目的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内容。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同一科目的两次合格性考试、一次选考科目考试。选考科目安排一次考试,主要是因为:同一科目两次考试的考生对象、考试人数、试题内容都不同,按照学考规定的比例划分成绩等级时,从理论上必然造成评价结果的等值性差异,成绩的公平性很难保证,目前还没有成熟的做法可资借鉴,同时也考虑到我们这样一个考生大省,考试两次的组织实施、考试安全、命题水平等都面临较大改革风险,从稳妥考虑,经反复论证,《方案》规定了选考科目只考试一次。
今后河南省招生录取安排新变化
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从2016年起,将平行志愿投档的范围由普通高考录取第一批、第二批扩大到本科三批和专科普通录取批次(提前批除外),降低考生报考的风险,提高志愿满意率。二是从2017年起,本科三批与本科二批合批录取,逐步减少普通本科录取批次,克服简单用录取批次来划分和评价高校的倾向,激发高校发展活力,引导高校特色发展、优势发展。三是推进以专业优先的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方式改革,鼓励学生兴趣发展,这是教育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也是改革的方向。
统一高考的科目的两大变化
一是考试科目只有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科目分值不变,减少了现行的“文综”和“理综”考试科目。二是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增加听力考试内容。两次机会如何提供,将会在随后制定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时明确。考试内容将会进一步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加强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考生的选择权进一步扩大
一是考试方式的选择机会增加。《方案》提出了多种考试升学方式,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参加统一高考招生,也可选择参加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还可以参加全国自主招生试点高校的考试,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考试方式。二是考试科目的选择机会显著增加。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选考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由学生自主选择3科,有20种选择组合,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发展自己的学科特长和兴趣,改变了现在文理分科2选1的现状。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
一是在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基础上,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办法。二是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化解择校入学矛盾。三是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实行将优质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办法。四是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就学和升学机会。
(记者 孙雪华)
河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018年正式实施 -
郑州16:02 24.08.2016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