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细化多项计生政策 失独家庭发放两倍扶助金
05.08.2014 11:33
本文来源: 郑州广播在线
郑州台记者彭程报道:
今天(30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省政府提交的各项报告。记者发现,在“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中,免费孕前检查城乡覆盖、为特困家庭提供养老医疗保障、支持符合条件夫妻再生育、控制“二孩”禁止“三孩”等多项内容进行了细化。
据了解,我省自6月3号起,正式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虽然放开了“单独两孩”,但是,我省依然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在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规定:我省将扎实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确保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的夫妻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符合国家有关特别扶助条件的,在国家扶助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的特别扶助金。国家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的夫妻特别扶助标准城乡不相同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条例》中规定,“再婚夫妇,在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也就是说如果一方两孩后再婚,另一方没有孩子是不允许再育的。同时,我省在超生家庭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上也作出了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行政处罚的案件必须运用“河南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并建立纸质案卷;所有征收案卷,必须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法制机构统一编号,案卷原件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归档保存;社会抚养费必须依法确定征收数额,实事求是征收,所征收数额全部上缴国库,收支两条线;对一次不能足够缴纳的,可签订分期缴纳协议,分期缴纳到期不履行协议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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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2014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