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确定2014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为15%

16.05.2014  11:54

      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16日电 综合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近年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外公布了河南省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5%。       本次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于正常生产、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围绕基准线确定。”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只要职工所在企业的工资水平一般,经营状况还可以的话,应当涨15%左右。企业工资指导线不具有强制性,但它是企业调整职工工资的重要参考。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行业工资水平或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可以高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对于困难企业,工资增长只要不低于3.5%的下线就行。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实施方案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应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但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支付给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一旦生产经营状况好转,应安排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按照要求,企业要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消除岗位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妥善处理好企业经营者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分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