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已经省政府批复

10.10.2016  03:06

        河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豫政文〔2016〕131号),原则同意《河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综合分析了我省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系统总结水土保持经验和成效,以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划定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省级水土流失易发区,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主线,拟定我省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总体部署,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的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为全省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规划》指出,今后一个阶段我省水保工作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到2020年,初步建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使重点防治区的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治理,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00平方公里;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现有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规划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800平方公里的目标任务。

  省政府《批复》要求,要按照《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跟踪监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认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推进全省水土保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