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密集出台一系列专项行动方案 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9.04.2016  13:56

为扎实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全省民政工作实现晋位争优,更好地将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近期,河南省民政厅密集出台了《河南省敬老养老事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河南省社会福利中心基本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河南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河南省民政厅2016年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河南省福利彩票销售专项行动方案》《河南省民政厅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河南省民政厅2016年宣传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等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以上各有关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完成时限。

建立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河南省民政厅提出,要逐步建立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强化政府托底保障职责。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支持乡镇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改善设施条件向社会开放,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稳妥推动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探索公建民营等运营方式。

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出台具体操作办法,确保养老服务设施与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2016年,在郑州市、洛阳市、安阳市、新乡市、许昌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继续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2016年支持新建2000 个以上农村幸福院。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力度。认真落实用地审批、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加大对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力度,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主体。会同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及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探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

壮大养老服务产业。2016年全省建成5个以上养老产业示范园区,2017年建成10个以上养老产业示范园区,到2020年全省建成50-60个养老产业示范园区,新增养老床位4万-5万张。

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出台河南省《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2016年,在郑州市、洛阳市、濮阳市、兰考县、长垣县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其他省辖市结合实际至少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2017年,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试点。2018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开展医养结合。

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2016年,完成焦作、三门峡、南阳、信阳等4个省辖市级12349居家养老呼叫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全省18个省辖市级全覆盖,并新建20个县(市、区)级12349网络分中心;2017年,建成巩义市、永城市、邓州市、新蔡县等4个网络分中心,实现10个直管县(市)全覆盖;2020年,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区)12349平台全覆盖。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和 “敬老文明号”“敬老楷模”评选表彰活动,积极营造尊老养老助老社会氛围。

加强县级社会福利机构建设

河南省民政厅提出,到2016年底,所有在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全部完成;到2017年底,所有县级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到2020年底前,逐步把所有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成切合当地实际的功能多样化、资源节约化、设施规模化的综合性民政服务机构。该服务机构集养护、康复、教育、托管以及职业培训等于一体,为“三无”老人、孤儿、弃婴、精神病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提供专业的分类救助和福利服务,并对辖区内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工作提供指导、培训、走访、监督检查等服务。

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制

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监管工作,要健全完善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具体办法,出台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登记规范指引,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设立程序;扎实开展年检工作,通知率做到100%,年检率达到90%以上;运用“两随机、一公开”方式,对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审计,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抽查审计140家左右;明确社会组织发起人、发起单位和负责人责任,强化社会组织责任意识;改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集中处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严肃打击社会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2016年底前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任务。着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全面开展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社会组织接受捐赠创造更好条件;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全省性社会组织年评估达到400家左右;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为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接受捐赠、管理财产、提供社会服务创造条件;积极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提高拥军优抚安置水平

提升双拥工作水平,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拓展社会化拥军工作,着力破解双拥热点难点问题。高标准做好第十次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模范单位和个人推荐表彰工作。扎实开展全省双拥“双十大”模范、“双十佳”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完善优抚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全面建立优抚对象“三项走访慰问制度”,深入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帮扶”活动,逐步健全优抚对象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力争对重点优抚对象每年走访慰问一遍。烈士评定审理准确率达到100%、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复核准确率达到100%。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工作,2016年完成1000名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任务。优抚对象身份证采集认证率达到98%以上。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推行“阳光安置”,力争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率达到100%;扎实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知晓率达到100%,符合条件有教育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得到教育培训;加强和改进就业指导与创业服务。四是规范和提升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要全面完成年度安置去向审定和接收安置任务;开展“军休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面落实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医疗待遇。

制定民政标准化建设路线图

明确提出要编制好《全省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发挥规划牵引作用;开展民政重点领域地方标准研制,2016年、2017年争取研制出台19项民政地方标准;开展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2016年研制出台20项民政行业服务管理规范;开展民政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建立1-2家省级民政标准化培育基地;积极推动民政标准的有效实施,增强民政标准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此外,对加强全省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争创销售目标新高、扩大市场份额等,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对围绕各项年度重点工作,有计划地开展正面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民政工作成绩、经验和先进典型,树立民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提出了明确要求。

除以上专项行动方案外,《河南省社区治理创新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河南省民政精准救助专项行动方案》即将出台,必将大力促进该省相关民政工作的开展,带动整体民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