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重要通知

19.07.2022  10:32

7月18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5方面26项重点举措,系统全面促消费增活力。

从长远来看,稳住企业保就业,就保住了居民消费的底气。《实施方案》多点发力保企业,稳就业。

财税支持方面,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在信贷支持方面,对受疫情影响、信用记录良好、有发展前景、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给予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在降成本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在稳岗用工方面,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施方案》针对消费新趋势等,提出确保消费供给,释放活力。

做好基本消费品供给,建立重要民生商品调控目录清单,完善落实粮食、成品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节机制;促进新型消费,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便利化水平,提供“7×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推广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开展零售进口商品“同仓存储同包发货”试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高效运行;发放消费券促消费,鼓励各地加大消费券特别是非刚需领域消费券发放力度,重点用于汽车、家电、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等领域消费;持续创新加大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绿色消费产品的供给,适应年轻人的消费需求。

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才能切实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在做好消费品流通体系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依托郑州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合理规划布局商品集散中心、综合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流通节点,培育30家左右全国领军型物流企业,争创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推进郑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支持洛阳、新乡、商丘、漯河等地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大力推广标准化冷藏车。通过做优物流,让消费触手可及。

实施方案》提出打造消费市场新地标,支持郑州、洛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高地。培育一批夜间演艺精品、24小时“不打烊”店,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设置临时性早市、夜市等生活性消费市场,允许各地使用具备条件的政府储备土地、空闲地开办临时便民市场。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10日

河南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

持续恢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加快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多点发力,促进消费有序恢复

(一)实施财税支持政策。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归属省级及以下财政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50%,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二)加大信贷扶持力度。 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调整还本付息安排、减免服务收费、增大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利率定价机制,推动普惠小微、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贷款利率稳中有降,简化贷款办理流程,按规定免除反担保相关要求,取消信贷资金管理费、小微企业提前还款违约金,主动承担押品评估费、抵押登记费等费用。对受疫情影响、信用记录良好、有发展前景、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可通过贷款展期、续贷、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给予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对延期还本付息的,维护正常征信记录,不按照逾期报送信息,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并免收罚息。(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三)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规范有序推进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对存在转租情形的,要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鼓励各地出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减免政策,省财政根据各地2022年1—6月减免房租实际补贴的财政资金给予20%的奖补,每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每个县(市)奖补金额分别不超过2000万元、400万元。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出台阶段性费率优惠措施,减免或降低网店年租、推广运营等费用。加大转供电收费监管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措施,允许在6个月内补缴欠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电力公司,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四)支持企业稳岗用工。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政策,扩大缓缴行业范围(扩围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缓缴至2023年年底前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五)稳定基本消费品供给。 建立重要民生商品调控目录清单,完善落实粮食、成品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节机制。建立健全生活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区域间联保联供机制,改造和建设一批集仓储、分拣、加工、包装等功能于一体的城郊大仓基地,织密应急投放网点。畅通重要生活物资物流通道,落实生活必需品物资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普通公路等,不得采取堆填、挖断等硬隔离方式阻碍乡村公路交通,对符合防疫要求的司乘人员不得劝返。健全价格监测及预测预警机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六)壮大新型消费规模。 落实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促进生活服务业上线上云,在电子商务、智慧文旅、互联网医疗等领域推动开展线上服务试点。“一事一议”推动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我省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以及销售公司、结算中心和区域中心仓、分拨仓、前置仓,支持特色优势企业做强网络平台。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便利化水平,提供“7×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推广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开展零售进口商品“同仓存储同包发货”试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高效运行。鼓励引导零售企业、传统商圈、街区、门店、旅游景区进行数字化改造,积极培育无人超市、线上线下一体化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加强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交通等消费跨界融合。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建设一批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有序引导网络直播等规范发展,支持推进特色农村产品直播产业基地、乡村振兴直播产业基地等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直播电子商务、视频营销等新消费业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郑州海关、省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乡村振兴局、广电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七)开展促消费活动。 加强政银企合作,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在法定节假日和周休日等期间,适时举办商品消费节、美食节、旅游节、网购节等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地加大消费券特别是非刚需领域消费券发放力度,重点用于汽车、家电、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等领域消费,支持相关企业、商家以发放优惠券、补贴、打折等方式联动促销,省财政对各地实际核销的2022年1—6月消费券等促消费补贴财政资金按20%比例给予奖补。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会将2022年职工福利费提前一次性发放到位,支持工会为职工办理省域内景区通卡、旅游年票等;工会经费不足的,由本单位依法依规统筹相关经费予以补助。开展发票抽奖活动,科学制定奖励办法,根据消费者个人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定期组织抽奖,活动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财政厅、总工会、税务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二、持续创新,增强消费发展动能

(八)加强消费品供需对接。 开展消费品工业数字“三品”行动,以数字化转型赋能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三品”战略示范城市,同步开展省级“三品”战略示范城市创建。做好郑州城市群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加快郑州铁路口岸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建设,大力发展汽车后市场,落实购置税减免政策。提升纺织、服装、家具、家电、塑料、工艺美术等行业企业研发和创意设计能力,以信息化提升和智能化改造提高“多品种、小批量”制造能力。推进食品产业换道领跑、优势再造,围绕速冻食品、休闲食品实施食品产业链“双长制”,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出台加快预制菜产业发展政策。畅通制造企业与互联网平台、商贸流通企业产销对接渠道,鼓励发展反向定制(C2M)和个性化设计、柔性化生产。促进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管理和保护,支持各地积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九)促进健康体育消费。 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健康服务,积极发展中医医疗服务,促进医疗健康消费和防护用品消费提质升级。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活动,培育本土品牌赛事活动,支持各地有序恢复本土特色赛事活动。支持举办河南体育产业(郑州)博览会等各类体育博览会。支持各地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积极举办全民健身线上运动会。落实国家有关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低收费价格一般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70%。(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体育局、财政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十)推进养老托育消费。 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养老服务设施“五个一”建设工程,打造“豫佳养老”服务品牌。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扩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覆盖面,推动互联网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加快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产品开发,发展适合老年人消费的旅游、养生、健康咨询、生活照护、慢性病管理等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政策,利用开发性金融贷款、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省级彩票公益金等多种资金渠道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发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模式,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元化、规范化托育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开发更多安全健康的婴幼儿用品。(责任单位: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十一)拓展文化旅游消费。 推动文旅产业电商化转型及销售模式升级,发展壮大数字文化、动漫游戏、文化创意、新型演艺娱乐等新型文旅产业,加快建设省文旅文创融合数字创意中心,持续创造具有河南特色的“黄河之礼”文创品牌和数字化文创知识产权。塑造“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体系,提升郑汴洛串联“三座城、三百里、三千年”的10条黄金文旅线路,推出“醉美·夜郑州”“古都夜八点·相约洛阳城”“夜开封·欢乐宋”等消费品牌。深入开展“河南人游河南”活动,大力发展省内短途旅游业态,培育壮大研学旅游、考古旅游、冰雪旅游、乡村度假、房车露营等新业态。支持各地承办全国性大型电影节(展)活动,鼓励本省重点影片参加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电影节(展),打造河南电影品牌。加快新华书店升级改造,丰富提升文化消费体验。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促进带薪休假与法定节假日、周休日合理分布、均衡配置。(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十二)发展绿色消费。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继续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活动。推广绿色有机食品、农产品,推动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开展公交都市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加快郑州、洛阳轨道交通建设,提高轨道交通出行占比,持续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力度,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大力发展绿色家装,鼓励消费者更换或新购绿色节能家电、环保家具等家居产品,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绿色流通体系,推进商品包装和流通环节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循环化,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省、市级党政机关每年新增、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2025年8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开展“最美家庭季季推”活动,选树一批绿色低碳家庭典型。(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事管局、妇联,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十三)挖掘县乡消费潜力。 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引导骨干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向县城、中心乡镇布局设点。以人口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等,推动购物、餐饮、娱乐、休闲、金融等业态融合,推动乡镇消费提质扩容。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向农村延伸。深入实施“数商兴农”、“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等工程,进一步盘活供销合作社系统资源,引导社会资源广泛参与,促进渠道和服务下沉。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全覆盖、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农业农村厅、供销社、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三、强化支撑,提升消费增长潜力

(十四)打造高质量消费载体。 着力打造消费市场新地标,支持郑州、洛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高地;支持南阳、信阳等地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实施城市商业提升行动,改造创建一批全国示范步行街,新评定一批省级旅游休闲街区,促进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发展,争取设立一批口岸及市内免税店、离境退税商店,新增50个品牌消费集聚区。支持郑州、开封、洛阳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建设,打造郑汴洛国际文化旅游之都,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继续支持洛阳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引进高水平赛事,激活城市体育消费动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财政厅、税务局、郑州海关,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十五)健全消费品流通体系。 健全流通骨干网络,与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相衔接,依托郑州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合理规划布局商品集散中心、综合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流通节点,培育30家左右全国领军型物流企业,争创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推进郑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支持洛阳、新乡、商丘、漯河等地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大力推广标准化冷藏车。推进县域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持续推进交邮融合,新增一批兼具客货邮等多种功能的乡镇运输服务站。加快完善农村物流服务网络,推进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十六)发展便民经济业态。 深入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工程,完善社区生活网点布局,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探索推广“社区团购”“门店宅配”“移动菜篮子”等,实现“线上+线下”“到店+到家”双向融合,推动电子商务平台进社区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融合发展。引导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延长营业时间,培育一批夜间演艺精品、24小时“不打烊”店,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文旅消费集聚区。依法简化零售、餐饮企业装修、户外广告设置等事项审批手续,放宽户外促销活动限制,支持在划定区域和固定时段有序开展外摆经营活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设置临时性早市、夜市等生活性消费市场,允许各地使用具备条件的政府储备土地、空闲地开办临时便民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十七)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大力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推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群体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到2025年,全省持证人员总量达到3000万人。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支持政策,加大返乡下乡创业支持力度,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财政全额贴息,除中央补助外,由省与市、县级按照1:1比例分担。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实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加快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省级审批权限下放。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继续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政策,稳步提高劳动者工资性收入水平,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完善低收入群体增收帮扶机制,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一批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十八)合理增加公共消费。 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支持各地采取新建、改建、改造、购买、租赁补贴和将政府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落实国家长租房政策,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长租房建设运营模式,推动人才公寓建设。规范个人散租市场中介服务,加强轻资产长租房企业监管,支持重资产长租房企业发展。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强化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降低启动条件、提高补贴标准、扩大保障范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退役军人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四、完善监管,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十九)健全标准体系。 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扩大“企业开办+N项服务”覆盖面,加快构建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市场规则,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消费品质量标准体系,大力推动产品质量分级,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和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推进物流、平台经济、跨境电子商务、旅游度假、餐饮、养老等消费领域地方标准制定,开展消费领域服务行业标准化试点。(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二十)加强执法监管。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强化反垄断执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制假售假、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对直播带货、外卖餐饮等新型商业形态加强监管,完善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的裁判规则。全面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全流程协同监管,压实生产、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监管责任,持续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加大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力度。严格价格监管执法,规范平台经营者自主定价,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严厉打击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二十一)强化权益保护。 持续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中原”创建活动,加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示范街区、示范乡村、示范景区培育力度,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四个覆盖”(城市乡村全覆盖、商品服务全覆盖、线上线下全覆盖、生产流通全覆盖)。有序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2315业务办理热线衔接协同机制建设,加强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规范化建设,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经营者与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协商解决争议。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推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县(市、区)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五、加强保障,夯实消费发展基础

(二十二)加强财税支持。 统筹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支持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更好以投资带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逐步将绿色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鼓励各地采取补贴、贷款贴息、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节能产品等绿色消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二十三)优化金融服务。 加大普惠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深化“银税”“银保”“银担”合作,探索将真实银行流水、第三方平台收款数据、预订派单数据等作为无抵押贷款授信审批参考依据,推广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创新研发纯信用线上信贷产品,着重提高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和消费者贷款可得性。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丰富大宗商品、住房、装修、教育、医疗、旅游等领域消费信贷产品。推动消费金融公司持续降低贷款综合利费水平,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强化县域银行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农村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开发价格低廉、责任全面的保险产品,开展小微企业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财产基本险、营业中断险等业务,大力发展不与户籍挂钩的普惠性医疗保险产品,积极发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二十四)强化用地用房保障。 消费领域新增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养老服务、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发展用地需求,适应乡村旅游、民宿、户外运动营地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小规模用地需要,积极探索租赁、弹性出让等适宜的供地方式,鼓励相关设施融合集聚建设。加大土地、房屋节约集约和复合利用力度,鼓励将经营困难的百货店、老旧厂区等改造为新型消费载体。鼓励通过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为快递物流企业提供土地。优化国有物业资源出租管理,适当延长租赁期限,更好满足超市、便利店等消费场所用地用房需求。支持利用社区存量房产、闲置房屋等建设便民网点。允许有条件的社区利用周边空闲土地或划定区域有序发展旧货市场。(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国资委,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二十五)注重宣传引导。 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要加大对重大节庆会展活动、地方特色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加大促进消费公益宣传广告策划制作力度,鼓励各级各类媒体积极开展城市营销,支持利用常态化消费场所、公交站牌、轨道交通站点的闲置广告牌、各类开放性公共空间开展线下宣传推广和促销活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促消费重要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加强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理性消费等消费理念的宣传引导,营造乐享消费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网信办、省广电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体育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广播电视台,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二十六)压实各方责任。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方案,做好本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高效传导、全面落地。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厅际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协同联动,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省统计局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完善服务消费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网络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体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服务消费、网络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统计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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