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切实减轻您的办税负担,按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办发[2015]56号)的要求,依据《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涉税信息采集共用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经过协商,拟对部分办税事项实现国税或者地税一次采集,信息在国地税之间共享共用。届时,您在办理税务登记、账户账号报告和财务制度备案等相关事项时,仅需向一家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资料,无需在两家税务机关来回奔跑,将极大节约您的办税时间。
为了能够尽快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您配合税务机关完成国地税登记信息的关联工作,建立关联的具体方法请按照《国地税信息关联操作手册》(详见附件)明确的操作步骤进行。
请您在12月8日前完成国地税信息关联工作,谢谢您的配合!
附件: 国地税信息关联操作手册.doc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