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委),各有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豫科〔2016〕84号)要求,为加强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动态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年度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6年评选的30家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围绕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标准条件,重点评估企业2016年度经营发展状况、创新体系建设、创新能力提升等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年度评估材料(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一式三份,按属地原则提交至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科技部门。
(二)科技部门会同发改、工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6)。其中推荐文件形式为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发改、工信部门会签文件或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文件。各地科技部门负责将推荐文件、汇总表、企业年度评估材料各一式三份于6月16日前报送省科技厅,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
(三)收到材料后,省科技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组织开展年度评估工作并公布评估结果。
四、有关要求
(一)按照《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豫科〔2016〕84号)要求,创新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评估情况较差的企业将取消创新龙头企业称号。请各企业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年度评估材料的报送工作,并对填报数据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无故不参加评估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企业将予以淘汰。
(二)各有关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发改、工信部门以及有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辖区内创新龙头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保障年度评估顺利进行。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李朋勇
联系电话:0371-65908396
省发改委高技术处联系人:王 飞
联系电话:0371-69691194
省工信委科技处联系人:王 冰
联系电话:0371-65509831
材料受理地点联系人:李哲辉
联系电话:0371-65966154
材料报送地址: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郑州市政六街3号)2号楼8楼
工作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16年度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名单
2.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年度评估材料内容及要求
3.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年度评估报告书
4. 2016年度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工作总结提纲
5. 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创新成果明细表
6.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年度评估申报汇总表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