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工商局联合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综治办印发《河南省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2年的“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此次活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力争1年内实现无大量传销人员聚集,无传销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无传销引发刑事案件的目标,全省75%的县级以上城市达到无传销城市的目标;2年内全省90%的县级以上城市实现无传销城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