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河南省全力推进燃煤管控工作

05.11.2016  04:01

 

11月3日,《河南经济报》头版刊登省工商局燃烧散烧管控工作报道《河南省全力推进燃煤管控工作》。

 

 

 

河南省全力推进燃煤管控工作

明年10月底前全省实现“零散煤”

 

本报讯(河南经济报记者 焦飒 通讯员 陆诗秦) 当前,我省即将进入集中供暖、取暖期,燃煤污染管控形势严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决定由省工商局牵头,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全力推进燃煤管控工作,力争2017年10月底前实现全省“零散煤”。

“省散烧办”主任、省工商局局长马林青表示,燃煤散烧管控治理的范围主要包括“城市家用散煤、机关企事业单位炊事散煤、农村生活散煤、农业生产散煤”四个领域。主要目标有三个:一是在重点区域“禁散煤”。11月15日前,要依法取缔全省所有无照散煤销售点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全部散煤销售点,拆除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所有燃煤散烧设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区建成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散煤。二是发展新型能源“替散煤”。开展“煤改气”“煤改电”和“洁净型煤替代”。今年年底前,全省天然气代散煤量达4000万立方米以上,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电采暖应用50万平方米以上,10万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饮电气化。三是完成能源替代实现“零散煤”。2017年10月底前,全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都建成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体系,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和“清洁煤”替代,实现全省“零散煤”。

据了解,为推动该项工作,我省将综合运用“查”“禁”“改”“替”四种手段,分步骤、分阶段开展工作。一是组织排查摸底。10月11日至10月底,各地政府对辖区内散煤销售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居民散煤使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向社会公布城市建成区域和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和面积。二是取缔违法市场主体。11月1日至11月15日,全面强制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通过环评检验验收、经抽检燃煤为劣质煤等四类散煤销售点,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存在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三是推进实施“煤改气”“煤改电”。要组织各地加快天然气配套支线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建设,加密管线分布,加强城乡输配电线路建设。四是实现洁净型煤替代。加快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建设,2017年10月底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都要建成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同时,完善洁净型煤配送网络,实施家用燃煤炉具有偿替换,为洁净型煤替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