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4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目 录
一、 公开内容
(一)部门概况
(二)决算表格
(三)文字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二、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 年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部门决算公开
一、公开内容
(一)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概况
1、部门职能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省合作经济发展和农村现代流通的政策和规定;负责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组织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资金、资本、资源的整合优化和管理;受政府委托承担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职能,落实国家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和措施;负责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搞活农村商品流通;负责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受政府委托开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民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和农村专业技术人才素质;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负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资产安全及指导全系统加强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建议,依法维护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开发工作,加强对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内设11个职能处室(办公室、发展与改革处、人事教育处、财务会计处、合作指导处、企业服务处、资产监管处、审计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和6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河南省供销社机关、河南省财经学校、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学校)。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90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89人,事业编制813人。
(三)文字说明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学校2014年第一次纳入省级财政决算编报范围,由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汇总编报。
(四)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 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4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 、上年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省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7 、教育支出: 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初等职业教育、中专教育、技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生教育、特殊教育、干部继续教育、教育机关服务等。
8 、科学技术支出: 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10 、医疗卫生支出: 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11 、农林水事务支出: 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12 、住房保障支出: 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13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4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 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4年度部门收支情况
(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决算总收入30998万元,由本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结余三项组成,其中:本年收入26680.4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9.04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298.54万元(为跨年度项目资金和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4年度决算总支出30998万元,由本年支出、结余分配及年末结转和结余三项组成,其中:本年支出24898.45万元;结余分配55.57万元(主要为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年末结转和结余6043.98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或上年度预算安排,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18.51万元,其中:
1、教育类高等教育支出3万元,主要是开展教育管理活动等发生的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2、教育类职业教育支出8577.69万元,主要是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五所学校维护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等发生的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 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支出2万元,主要是用于软科学研究计划—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研究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8.8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68.2万元,主要是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为离退休干部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支出;死亡抚恤支出50.8万元,用于对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和事业单位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万元,用于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直属特困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5、医疗卫生类支出128.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2.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5.8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6、农林水事务类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75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发展。
7、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1198.3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51.69万元;其他商务流通146.64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403.99万元,主要用于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
2014年度,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27.59万元(含总社机关及5个所属单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25.37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
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境)团组5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5个,累计18人次。
2、2014年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及所属五所学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44.68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经费主要用于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2014年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及所属五所学校公务接待费决算57.54万元,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为工作而发生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有关政策督导、检查、调研、访问、观摩等支出。2014年共接待214批次,900人次。
2015年9月2日
附件: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表1、2、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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