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
02.07.2015 18:36
本文来源: 体育局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实施富民强省战略的关键5年,也是体育事业实现新发展、新跨越,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促进社会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阶段。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体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满足全省人民不断增长的体育健身和文化娱乐需求,积极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和建设体育强国做积极贡献,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十二五”时期体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河南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十一五”时期我省体育取得显著成绩。“十一五”期间,在国家体育总局的政策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全省人民的积极参与下,全省体育战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拼搏,锐意进取,以北京举办奥运会和《全民健身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体育发展主题,各项体育工作全面进步,取得了显著成绩。
群众体育蓬勃开展,群众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逐年增加,占全省总人口的38%,各级各类体育健身站点已达13000多个,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5万多人,体育场地设施和活动面积不断增加,五年来利用体彩公益金和社会各项资金已建成16个雪炭工程,126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500多个全民健身路径工程,1.6万多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新增体育场地活动面积1500多万平方米,兴建了一大批综合性体育场馆、体育活动中心和健身场所。
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认真调整项目布局和优化项目结构,切实加强后备人才梯队建设,积极参加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全国十一运会和第三、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等国内外大型赛事,取得良好成绩。成功举办第十八届亚洲跆拳道锦标赛和省第十、第十一届运动会。“十一五”期间,我省运动员在国内外大赛上共获得27个世界冠军、67个亚洲冠军、428个全国冠军,为国为省争光添彩。
体育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居民体育消费增长迅速,从业人员不断增加,产业规模和产业链条逐步扩大,河南体育品牌赛事享誉国内外,中原武术文化进一步走向世界。五年来,全省共销售体育彩票111.7亿元,为国家和省发展体育事业提供了有力支持。体育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和《中共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重要法规和政策颁布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体能力明显增强。体育科技、教育、宣传、人才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十一五”时期我省体育事业所取得的发展和进步为河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为“十二五”体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十二五”时期是我省体育发展的重要时期。我省体育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的成功举办,极大地激发了全省人民的体育健身热情。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的需求更加强烈,体育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发出了推动我国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号召,为体育事业发展指明了奋斗方向。国家“十二五”期间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发展,提出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为体育事业提供了更多发展空间。国家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建设体育强国的目标,制定了加大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资金扶持政策和措施,我省作为中西部省份从中可以获得多项优惠发展政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总体战略,要求各项事业以富民强省为中心任务,紧紧抓住“十二五”这一关键发展机遇期,努力走在中部地区前列,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之时,体育已经成为融经济、政治、文化为一体,提高国家和地区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不仅上升为国家战略,更将成为加强和改善民生之所需。
机遇与挑战同在。当前我省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与社会提供的体育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职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群众体育活动普及率不高,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重和人均体育场地活动面积与全国先进省市相比有较大差距;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运动项目布局和结构不够合理,体育科研、训练、医疗资源亟待整合,专业运动队伍厚度不厚、尖子不尖问题突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亟待构建和完善;体育产业基础薄弱,产业规模小、链条短,亟待加快有效的产业政策引导和市场规范,实施产业品牌战略;体育科技、文化教育、人才队伍和法制建设等相对滞后。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
面对机遇和挑战,要求我省体育必须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坚定信心,勇于挑战,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正视和解决阻碍事业发展的问题和矛盾,实现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十二五”时期河南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三)“十二五”时期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体育强国的奋斗方向,围绕全省富民强省的中心任务,以增强全省人民体质、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突出重在为民、重在提升、重在发展、重在持续的实践要领,积极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着力提升竞技体育水平,优化体育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统筹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与体育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体育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建设体育强省,为我国向体育强国迈进,我省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四)“十二五”时期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根据国家和省“十二五”总体部署,以及对体育工作的任务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体育发展规律,转变体育发展观念,提高体育发展水平和效益,改善体育发展结构和质量,创设体育发展良好社会环境。经过五年发展,努力使全省的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体育事业和各项工作得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体育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为实现河南体育走在中西部地区前列、建设体育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群众体育科学化、组织化水平不断提高,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为契机,积极构建具有中原特点、河南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到4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5%以上,全民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城乡居民人数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比例明显增加。继续保持社会体育全国领先水平,参加全国体育大会等国内外非奥运项目大赛成绩位居全国前列。
——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不断提升,项目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项目水平在全国优势明显,积极与国家优势项目相接轨,田径、游泳基础大项和集体球类项目水平不断提高,训练、科研、医疗一体化建设持续加强,竞技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后备人才队伍基础实力明显增强,我省参加全运会、奥运会等国内外大赛运动成绩大幅回升,继续保持全国中上游水平。
——体育产业规模和产业链条不断扩大,体育市场秩序逐步规范,体育服务业发展迅速,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体育产业从业人数在全社会就业人数中比例明显增加,体育产业在全省GDP中所占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人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基本形成以市、区(县)为中心、街道(乡镇)为基础,覆盖城乡社区(行政村),方便群众日常锻炼的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建成省体育中心二期工程和河南省网球中心。
——承接和举办重大体育赛事能力不断增强,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郑开国际马拉松赛、安阳国际滑翔赛等品牌体育赛事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培育和发展更多地方精品赛事。办好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和第十二届省运会。
——体育改革不断深化,运行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理顺和完善,体育科技、教育、法制、外事、宣传、人才队伍、行业作风、精神文明等工作迈上新台阶,体育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
(五)“十二五”时期发展体育事业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坚持体育工作为国家和省中心工作任务服务。立足体育,奉献社会,服务全局。促进体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密切结合,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对外交往中的综合功能和独特作用,把体育发展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做积极贡献。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省人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体育发展为人民,体育发展靠人民,体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不断探索“十二五”时期各项体育工作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特点与规律,努力实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立足省情,创新地方体育特色品牌。进一步转变体育发展观念,拓展体育发展空间,创新体育发展模式,提高体育发展质量,加快体育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体育管理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实现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的协调发展。重视和加大对体育基础薄弱地区的扶持力度,推动中原城市群和地域性中心城市的体育率先发展。促进奥运项目与非奥运项目、新兴体育项目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协调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体育文化需求,开创全省体育发展新局面。
——坚持科教兴体、人才强体、依法治体。重视和发挥科技、教育、人才队伍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坚持体育科学研究与体育运动实践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发展体育,加大体教结合力度,提高体育人才队伍素质,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体水平,将体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强化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突出重在为民
(六)强化政府发展体育的公共服务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使各级政府为公众参加体育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县级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用于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经费和基本建设资金,列入县级以上本级体育主管部门预算。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发展规划、政策保障、宏观调控和公共产品供给等体育方面的责任,发挥社会力量在发展群众体育中的组织发动、投资融资、开发推广、培训指导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创建以政府为主导,体育主管部门协调,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群众体育发展新机制。
(七)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并实施《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年—2015年)》,强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意识,以“五个千万人群”为重点,以全民健身日、河南省全民健身月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农闲季节为契机,抓好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网络、场地设施三个重要环节,不断提高群众体育的科学化、组织化水平,积极构建和完善具有中原特点、河南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在资金、场地、机构、人员,以及信息、技术指导等方面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八)积极谋划全民健身新格局。立足省情,注重地域特色,遵循群众体育普及规律,努力探索我省群众发展新模式,对接中原经济区主体功能区建设格局,积极谋划、建设以中原城市群和地域性中心城市为重点、辐射带动周边城乡的全民健身示范区,结合全省规划的“四区两带”生态功能区(桐柏大别山生态区、伏牛山地生态区、太行山生态区、平原生态涵养区、横跨东西的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和纵贯南北的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走廊),大力建设融合体育、文化、旅游、生态四位一体的全民健身生态走廊,努力形成“一群四区两带”全省全民健身新格局。
(九)大力开展科学文明的体育健身活动和竞赛。认真组织 河南省春节系列群体比赛等全省性大型群体活动,积极倡导和推广公园体育、广场体育、街头体育、家庭体育和节假日体育等活动形式,广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全民健身活动和竞赛。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认真落实国家“青少年活动促进计划”,保证在校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打好“终身体育”基础。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作用,利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体育,创新社区体育发展新模式。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开创职工体育发展新路子。加强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体育健身活动的组织和领导,重视少数民族体育和民间传统体育项目活动的开展。积极组织参加全国体育大会、农民运动会、少数民族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以及各类全国性全民健身展示活动。
(十)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积极发展城乡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切实发挥体育与文化、教育等部门合作共建的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文化体育指导站(中心)的作用,大力发展、规范管理晨晚练点,充分利用文化站(馆)、学校体育设施等共建文化体育活动站(中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会同民政、林业部门,依托有条件的体育设施及广场、公园等,积极扶持、引导和建立不同类型的体育组织。进一步加强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育社团工作的领导,在人员、办公条件、活动经费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全民健身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力争“十二五”时期新创建100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00个城市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80%以上的城市街道、60%以上的城市乡镇建有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50%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十一)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积极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全省每年发展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低于4000人。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表彰激励机制和经费投入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费用,用于培训、业务交流、表彰奖励和必要的工作补贴。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经常性地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体育院校学生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力争“十二五”时期,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7万人,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
(十二)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和指导。落实国家对城市全民健身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积极推进城乡新建居住区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和广场等公共场所和自然条件,建设室外体育健身设施和户外运动设施。加大向农村和体育基础薄弱地区的资金扶持力度,保证城乡基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经费。发挥省体育场馆协会在全省大型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和运营开发方面的积极作用。力争到2015年,所有省辖市和50%的县(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6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
(十三)继续加强各类全民健身设施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家对中西部地区的体育优惠政策,完善省、市、县各级配套政策,继续建设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设施工程。努力提高各类体育场地设施的利用率,组织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认真总结学校场馆向公众开放的经验,继续扩大学校场馆开放范围。力争“十二五”时期,全省新创建10个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新建20个雪炭工程、1000条全面健身路径工程、1000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率总体达到50%以上。
(十四)大力加强社会体育和非奥项目发展。坚持社会体育社会办、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进一步理顺社会体育管理体制,建立良性互动发展机制,积极创建“中心宏观指导、协会积极开展、俱乐部(单位)和会员热心参与”的社会体育工作体系。加大省运会非奥项目设置比例,以举办省级体育赛事和积极参加、承办国际国内体育赛事为载体,以深化非奥运项目改革为动力,建立非奥运项目初、中、高训练网络,完善社会体育活动组织网络,努力培养非奥项目优秀后备人才,力争在全国体育大会以及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为省争光。
(十五)加强全民健身的科学指导,积极营造崇尚体育健身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县级国民体质测试机构,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健身指导。充分发挥体育院校和体育科研机构在全民健身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科学的体育健身方法手段,促进我省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创新群众体育活动新形式、新内容和体育健身新方法、新手段,动员吸引城乡居民坚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普及科学健康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体育健身、积极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四、加强项目结构调整和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突出重在提升
(十六)明晰定位和目标,制定发展战略,着力提升竞技体育发展水平。面对竞技体育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认真研究影响我省竞技体育发展的问题和制约因素,理清思路,明确发展定位和阶段性发展目标,按照《河南省竞技体育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贯彻“改革、调整、创新、提高”八字工作方针,以深化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优化竞技体育资源配置,加快项目布局和项目结构调整,拓宽竞技体育发展渠道,提高发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坚持和完善举省体制,强化奥运成绩带动全运发展战略,统筹做好竞赛、训练、管理、科研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努力完成“十二五”阶段性目标,不断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
(十七)做好全运会、亚运会、奥运会等重大赛事的备战和参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周期我省备战工作指导思想,按照既定工作目标和政策举措,加强对备战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备战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组织,使备战工作常态化。学习借鉴国家队备战奥运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建立层次分明、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计划周密、措施完善、保障有力、奖惩分明,运转有效的备战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确保备战工作有序进行,争取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力争我省运动员参加2012年伦敦奥运会有金牌,2013年全国十二运会进入全国中上游水平,为下一周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十八)突出重点、优化项目结构,合理调整项目发展布局。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加大投入、分类保障的原则,将我省现有项目划分为三类,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分类保障,分类发展。巩固优势项目发展优势,重点保障。重视开发潜优势项目,加速向优势项目转化,使之成为新的金牌增长点。落后项目压缩编制,减少投入。加大对田径、游泳基础大项和球类集体项目的投入力度,以培养尖子选手为重点,带动项目发展。合理调整全省项目布局,提高效益,发挥各地优势,形成地方特色。鼓励和支持各地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重点发展符合本地实际的运动项目。力争通过努力,使重竞技、自行车现代五项、武术等项目全国优势明显,水上、射击、网球成绩有明显回升,田径、游泳基础大项和球类集体项目有良好表现,乒乓球和体操等项目有新的突破。
(十九)加强省专业运动队建设和管理。进一步理顺运动项目管理体制,建立符合各项目实际的复合型运动队管理体制和管理团队,不断创新和完善队委会工作机制。发挥主(总)教练的主导作用,创造有利于训练技术创新的环境和条件。明确各项目管理中心新周期参赛任务,加快制定科学合理的教练员选聘、奖励,运动员培养选拔、训练管理、竞赛奖励,基地建设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贯彻“两严”方针,加强训练监控,注重管理效益,不断提高省专业队训练和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的管理,提高教练员政治思想觉悟和执教水平,发展壮大我省裁判员队伍。引导和鼓励有能力的地方和单位承担省专业运动队训练任务,继续探索省队市办、省队高校办、省队社会办的多渠道发展竞技体育新模式。
(二十)深化竞技体育规律认识,加强训练、科研、医疗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对竞技体育发展规律、运动项目的制胜规律、体育竞赛的备战参赛规律、运动队管理和训练规律的认识,加强运动训练方法和技战术创新研究,强化训练过程中的科学计划与选材、科学营养与恢复、科学管理与监测、运动伤病预防与治疗,充分发挥体育科技的先导性和支撑作用。整合利用全省科技、医疗资源,积极推进训练、科研、医疗一体化建设。加强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不断提高科学选材和运动训练的科技含量。提高省专业队的科研医疗服务管理水平,加大科研医疗保障力度。重视国内外竞技体育情报信息收集,充分利用竞技体育网络信息化平台,提高训练工作的针对性。
(二十一)发挥举省体制优势,改革和完善运动竞赛制度。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举省体制,按照市场经济发展需求,赋予举省体制新内涵、新内容,创新新机制。结合全运、奥运目标,发挥举省体制优势,合理利用全省竞技体育资源。完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省运会和年度比赛的竞赛杠杆作用。提高竞赛组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符合青少年成材规律的分层次、分等级的青少年竞赛制度。加强对省运会赛制、设项、举办形式等方面改革,扩大省运会的综合效应和社会影响力。加大政策引导,促进体育竞赛社会化,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办赛的积极性。
(二十二)加强体教结合力度,做好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运动员的基础文化教育水平和质量。切实将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纳入普通教育序列。发挥省专业队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加强运动员在役期间的文化教育工作。拓宽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培养输送渠道,继续落实和完善退役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各项政策,为运动员就学、就业创造条件。重视、加强对运动员劳动、医疗等方面权益的保障工作,建立运动员伤残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对退役运动员就业的支持和指导,做好运动员职业转换的培训和社会扶持工作,制定运动员自主择业经济补偿标准,对退役运动员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政策性支持,鼓励、引导其通过市场自主择业。
(二十三)进一步巩固青少年训练基础地位,积极构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各级各类体校的指导和管理,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省、市体育运动学校在全省青少年训练中的龙头和骨干作用,坚持读训并重,积极探索以竞技体育为主体的多元化发展路子。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按照“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方针,积极构建以基础教育阶段为重点,以国家、省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和公办体育运动学校为骨干,以少年儿童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后备人才培养机构为基础,规模、布局、结构合理,适应竞技体育发展需求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努力保持在训青少年规模平稳增长。以全运、奥运人才培养目标为周期,建立和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综合评估标准,对后备人才基地进行分类评定和分级管理。
(二十四)加强运动队道德作风建设,狠抓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继续加强运动队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热爱河南,增辉中原”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把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与培养四有人才目标相结合,加强运动员理想信念和励志教育,培养运动员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忍不拔的意志、顽强拼搏的作风,使优秀运动队成为政治合格、作风顽强、技术过硬的优秀群体。坚决纠正体育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赛场秩序,净化赛场风气,促进公平竞争。加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执裁不公、扰乱赛场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继续加强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反兴奋剂管理制度,加强兴奋剂监测、检查和惩处力度,提高反兴奋剂工作水平。
五、大力培育和规范体育市场,创建体育产业特色品牌,突出重在发展
(二十五)积极构建我省体育产业发展体系。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落实我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意见》,制定和实施《河南体育产业“十二五”规划》。抓住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机遇,优化体育产业发展环境,加强体育产业组织领导,明确体育产业发展任务,积极构建以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和体育彩票为重点,以体育企业、体育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为抓手,省市县大型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营开发为基础,体育与文化、旅游、电子信息等相关产业互动发展,规模、结构、布局合理的河南体育产业体系。突出重在发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体育消费需求,力争使体育产业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形成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的新格局。
(二十六)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创建河南体育产业品牌。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服务业,着力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积极开发体育培训业,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协调发展体育及相关产业。不断扩大健身休闲服务规模,提高体育中介、体育信息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力开展多元化体育培训业务。积极引进和举办国内外高水平体育赛事,提升体育赛事市场开发和运作水平。继续办好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郑开国际马拉松比赛、安阳国际滑翔伞公开赛等精品赛事,努力打造更多河南特色赛事品牌。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和劳动力资源优势,承接国际和东部产业转移,重点扶持和发展一批体育用品制造、销售品牌企业,打造河南体育用品知名品牌。加强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电子信息等相关产业的复合经营,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等相关业态发展。
(二十七)加快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和体育无形资产开发。结合各地城市资源、产业优势和体育传统,形成集约型体育产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产业基地的集聚效应和示范效应,逐步培育和建设以地方特色优势体育项目为载体的体育产业基地。重点建设登封少林武术产业基地,积极推动和建设焦作太极武术产业、安阳通用航空运动等体育产业基地。鼓励各市、县根据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发挥特色优势,建立特色体育产业项目基地。鼓励各类体育组织、体育赛事主办者面向市场,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依法开发、使用其专有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不断提高品牌效应,提升市场价值。积极规范各类运动队、运动员商业开发行为,引入合同机制,加强引导和管理。
(二十八)建立和完善体育产业发展政策。促使从事体育经营活动企业享有国家、省关于文化产业、服务业、旅游业、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优惠政策。完善税费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体育产业重点项目的发展。积极争取政府在安排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企业自主创新等专项资金时,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体育企业给予倾斜。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鼓励非公有资本和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国家允许的方式投资体育产业。鼓励境外体育企业来我省从事体育产品的生产和服务,支持省内体育企业通过引入外资优化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
(二十九)积极培育和规范体育市场。大力培育我省体育产业市场,建立健全体育产业法规制度,加强对体育市场的规范和监管,明确体育市场监管主体和职能,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力度,确保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行业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三十)稳步发展体育彩票,做好产业统计等工作。坚持并完善体育彩票“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上下联动的运行模式,构建乐透型、即开型、竞猜型均衡发展的体育彩票产品结构,拓展实体与非实体协同发展、立体多元的体育彩票销售渠道,扩大规模、合理布局、打造精品网点,争取网点数量与质量双赢。加大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性和管控性,强化品牌营销和公益宣传。充分利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等赛事平台,强化对体育彩票的对外宣传工作,巩固提高体育彩票公益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全面推动体育彩票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建立体育产业信息发布制度。鼓励有条件院校开设体育产业专业课程,培养体育产业经营人才。加快职业体育发展,抓好篮、排、足三大球等赛事,推进各运动项目职业化进程,规范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
六、加快体育改革步伐,重视和加强体育科技、教育、法制、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突出重在持续
(三十一)转变体育发展观念,加快体育改革步伐。积极转变体育发展观念,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公益性体育事业发展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效益为导向,以维护全省人民体育基本权益为准则。效益性体育产业发展以市场为主导,通过产业政策和有序的市场化运作,形成以市场为基础的体育资源配置机制。转变体育行政部门管理职能,突出加强宏观调控、制订发展规划、完善规章制度、提供公共服务、维护行业秩序职能,促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建立和完善各级体育总会、行业协会和单项体育协会组织机构,引导体育社会团体发挥积极作用。按照市场经济和体育发展需求,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认真贯彻国家、省岗位设置实施意见,科学合理定编、定岗、定责,坚持评聘分离制度,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和完善激励和监督机制,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十二)加大科教兴体力度,提高体育科技含量和教育质量。加大体育科技投入,完善体育科技服务管理制度。大力引进优秀科研人才,壮大体育科技工作者队伍。重视运动训练检测和实验室建设。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展重点项目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切实发挥省体育科学学会作用,统筹发展全省体育科学研究,重视和加强训练科研和攻关,设置体育科技进步奖,推动课题研究质量提高。积极开展体育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积极探索和创新我省体教结合新模式。重视全省体育院校和高校体育系(部、室)的发展,加快推进教学、训练、科研三结合,鼓励支持组建高水平运动队。提高我省体育院校办学质量,优化专业结构,扩大本科教育规模,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努力把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办成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高水平体育院校。全面深入开展与北京体育大学、郑州大学、武汉体院等院校合作,为培养我省各类体育人才服务。
(三十三)实施人才强体战略,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第一的观念,制定和实施《河南省体育人才“十二五”规划》,切实加强各类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以高层次体育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重要环节,提高体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数量,满足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经营,以及体育科技、教育、管理等方面人才需求。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分类、多层次地加强对全省体育管理人员、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经纪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制定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体育人才评价标准,建立我省体育人才数据库。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大力引进和聘用高水平教练员、高级管理人员、优秀教师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公开选拔和任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重要岗位,加强年轻干部和后备力量的培养和锻炼。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努力为各类人才健康成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设良好发展环境。
(三十四)加强体育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体水平。推进体育立法工作,完善我省地方体育法规体系,抓紧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体育产业经营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调研,制定出台《河南省竞技人才培养和退役安置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体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扎实有效开展体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体育法律咨询和服务。开展体育法制培训,建立省级体育行政执法队伍和机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度,加强责任目标考核。推进政务公开,加大重大决策环节的制度化建设。加强对市县贯彻体育政策法规的监督检查,促进各市成立政策法规机构,推动市县体育执法工作。加大各地侵占破坏、挪用体育场地设施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罚。
(三十五)开展体育对外交流,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继续加强我省体育对外开放,增强在科技、教育、人才培养、产业经营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意识。充分发挥少林和太极拳两大拳种发源地的资源优势,加强我省与国内外武术文化团体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和打造更多武术文化演出团体参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展示河南体育良好形象,实现共赢与发展。加大体育宣传力度,健全新闻报道机制,增强媒体服务意识。重视和加强体育宣传队伍和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发挥省体育记者协会作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合作,把握正确导向,弘扬体育精神,大力宣传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条例,为体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加强领导,重视保障,认真组织实施,突出重在落实
(三十六)加强对体育事业的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本地区的体育事业发展,增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体育需求,把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以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体育法》和《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的规定,确保体育事业各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进一步完善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政策。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各级各类体育社会团体和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各行业和社会各界兴办体育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体育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体育事业发展。
(三十七)加强体育系统队伍和作风建设,认真做好体育相关工作。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增强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行力强”的体育工作者队伍。争创文明单位,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和各类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体育竞赛活动和体育生产安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组织和完善体育事业统计工作。重视信息网络作用,推进体育行政管理、体育项目管理、竞赛管理和体育场馆开发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重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搞好我省民族民间体育项目的挖掘和整理工作。加强体育文化建设,丰富体育精神和文化内涵,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精神动力支持。
(三十八)加强对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体育相关规划的编制和衔接工作。各级政府和体育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规划的执行力,加强和监督规划的贯彻和落实,保障和推进我省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
本文来源: 体育局
02.07.2015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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