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人事任免案
28.05.2016 13:17
本文来源: News.Zynews.Com
本报讯 昨日上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李克辞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议案》,接受李克辞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克辞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此前,李克已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鞠丰泽
本报讯 5月27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任命陈建生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秦德平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卜发忠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任命荆伟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白勇、郭璞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孔祥光为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赵春红、王磊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免去梁向阳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赵建洛、宋丽萍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秦德平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卜发忠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翠萍、蔡云川、宗惠生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鞠丰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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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5.2016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