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诚置业有限公司偷税案

02.04.2015  16:04

河南正诚置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经营地址位于东城区管委会服务楼。

根据选案计划,许昌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河南正诚置业有限公司2009年度缴纳地方各税情况进行了立案调查。发现该单位在2009年度采取虚假申报手段造成少缴营业税15420.4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79.43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44609.00元,采取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造成少缴印花税73384.50元,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254038.99元,少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462.61元,合计559902.3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单位采取虚假申报手段造成少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偷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及国税发〔2004〕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该单位采取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造成少缴纳印花税的行为。决定处各项税款50%的罚款,共计267246.67元。

      以上各项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已全部补缴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