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整顿中央新闻单位驻豫机构 盘查86家媒体
□记者朱琨
本报讯一个地方设立多个记者站?驻豫新闻机构“承包转让”?这些统统要喊停。昨日,河南省召开“清理整顿中央新闻单位驻豫机构工作会议”,落实中央有关部门通知和会议精神,明确清理整顿目标任务及措施。
86家中央新闻单位“河南站”全盘查
据了解,本次清理整顿主要针对中央新闻单位驻豫机构,包括中央及中央各部门各单位主管主办的报纸、期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在河南设立的分社、记者站、新闻中心、办事处、网站地方频道等分支机构。
重点清理机构包括:1.违规设立的驻豫机构;2.一地多站、站外设站、以人代站的问题;3.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的问题;4.有经营任务的机构;5.违规承包转让的机构;6.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兼职的机构;7.擅自聘用人员的机构;8.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9.滥用新闻采访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机构。
记者了解到,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的中央媒体在河南设立的记者站有86家(不含新华社河南分社、中央电视台河南记者站、中国新闻社河南分社),从业人员有212人,其中在编人员102人,持有新闻记者证的有178人。
“分号”只能在郑州设独家
会议明确,中央新闻单位只可在省会郑州设立一个分社或记者站,其主管主办的子报子刊设立的记者站和其他具有采编业务的驻豫机构一律并入分社或记者站,无法并入的一律撤销;中央新闻单位所办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经批准设立的地方频道,其采编业务由中央新闻单位在地方设立的分社或记者站统一管理,未经批准设立的一律撤销;其他网站不得开办网站地方频道和设立地方机构从事新闻采编业务,已开办和设立的一律撤销。
会议指出,出版周期在周三刊以下(含周三刊)的全国性行业专业报纸出版单位设立,非新闻性期刊出版单位设立的,2013年度该报刊刊发有关河南稿件数量少于30篇(含30篇)的驻豫记者站,或驻豫机构被承包转让的,将一律撤销。
中央新闻单位未经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以新闻中心、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发行站、运营中心、调查中心等名义设立的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驻豫机构一律撤销。
会议指出,12月30日前,中央新闻单位驻豫机构须完成自查工作,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对符合条件通过审核的机构重新登记并在明年3月底前进行公示。
记者了解到,本月初,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未履行审批手续、违规开设河南频道的中华通讯社河南频道、人民在线河南频道、祖国网河南频道、人民法制周刊河南频道、中国公廉网河南频道等五家地方频道网站给予了关停整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