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津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豫籍居民在津办证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天津市公安局和河南省公安厅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积极做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自6月1日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以来,共有316名河南户籍在津居民、22名天津户籍在豫居民分别异地办理了居民身份证。
天津市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就工作流程设计、系统开发建设等问题多次与河南省公安厅相关部门沟通,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建成了“天津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平台”,并结合天津地域和流动人口分布特点,分别在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和滨海新区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设立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窗口。
近日,户籍为河南省淮阳县鲁台镇的李女士来到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受理点为孩子办理居民身份证。在天津上学的孩子身份证丢失后需要补办,李女士通过电话咨询得知,河南户籍居民可以在天津市公安局办理居民身份证,就带着相关材料来到受理点,非常高兴地办理了手续。李女士表示,开通异地办证让她省去了往返老家和天津的麻烦,是一项非常便民的举措。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天津市公安局从11月开始将工作模式从“异地受理、户籍地制作发放”模式转为“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模式,即天津市公安机关受理,河南省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天津市公安机关制作发放证件。11月下旬开始,天津市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全部开通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业务,让在天津居住的河南籍流动人口就近异地办证,享受更好的服务。
从今年年初开始,河南省与天津市结对组织开展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经过前期一系列的技术改造和业务对接,实现了天津籍居民在河南和河南籍居民在天津异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极大地方便了两地群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河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改进工作,确保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顺利开展。
(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