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明年全面实施 最高报30万

11.11.2014  10:28
一张图让您看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一张图让您看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记者王迎节       

  核心提示 再过一个多月,河南城镇居民看病将有双重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昨天,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河南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已于日前出台,并定于明年1月1日起在我省推行。届时,全省1200多万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只要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累计发生的费用超过1.8万元,就可在经过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获得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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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按照方案要求,明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将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执行统一的政策,各地城镇居民的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报销封顶线完全相同。“全省1200多万名‘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将自动享受该项保险。”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只要参保群体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发生的合规自付费用累计超过1.8万元,就可享受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

  据了解,此前,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已在洛阳、安阳、滑县试点推行了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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