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严重违纪 官员为何外逃?

10.11.2015  15:29

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以身体有病为由长达1年多不归,在省纪委宣布对其立案调查后,拒不配合组织调查……最新一期《广东党风》杂志刊登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案,披露除“外逃”情节外,刘富才还存在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归个人使用、在本单位和下属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等违反廉洁自律的问题。(11月9日  新民网)

据报道,已退休3年多的广东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面对省纪委下达的“最后通牒”,他自称“反反复复地在脑海中过滤,真找不到有什么严重违纪的事情”,并一再以身体不佳、不能坐长途飞机为由,拒绝归国配合案件调查。笔者不禁感叹,没严重违纪,官员为何外逃?

客观的讲,如果官员真是“没严重问题”,为何拒回国受查?其实,什么身体不佳、不能坐长途飞机都是借口,这种借口难道不是在心虚吗? 所以,纪委越洋电话里的义正辞严与刘富才“无赖”式的回复,似乎形成了颇具讽刺意味的形象对比。那么,为什么一些官员总想去国外呢?无非是在国内,贪官有钱也是没处花、不敢花,国外人生地不熟,没有人会关注,自然贪腐了总想往国外逃跑。

其实,刘富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主要发生在他担任省国资委主要领导期间。他将所在单位与管辖企业视作自己的“后花园”和“自留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拿什么就拿什么。甚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16多万元,在本单位及下属企业报销。目前,经省纪委、省监察厅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刘富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笔者认为,在全面从严执纪监督问责的高压态势之下,任何人都不可能逃脱法纪的制裁。特别是近年来,中纪委联合多部门强化国际反腐合作,开辟反腐第二战场,开展“猎狐”、“红色通缉”行动,让曾经一度逍遥党纪国法之外的腐败分子陆续归案。不管外逃贪腐官员跑得再远、躲得再深,已然没了最后的藏身之地。所以,刘富才严重违纪案的严肃查处释放了一个信号:对于违反党纪,不管涉及到谁,不管职务高低、党龄长短、是否退休、身在何处,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